东阿阿胶: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达20%以上的专项意见2020-03-27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
低于预计总金额达 20%以上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24 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
我们对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进行了核查,对其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超过 20%的情况,发表
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在计划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前,业务部门基于产销计划等对关联交易进行
了充分的评估和测算,由于客户业务调整了对相关产品的采购及库存策略,2019
年度暂时减少了对相关产品的采购,因而造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
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
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
原则,且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少于预计金额,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
的利益。
独立董事:路清、张炜、张元兴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