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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阿阿胶: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3-20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2020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 2020 年
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信息披
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独立董事职责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董事会召开前,积极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
的资料和信息,所有议案均经过客观谨慎思考;董事会召开时,认真审议每个议
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2020 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在审计委员会中,并与注册会计师就年
报审计过程中进行充分沟通,对内部控制审计提出了相关建议,对公司定期报告、
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在提名委员会中,对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等
进行认真审核,对补选董事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2020 年度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一)2020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公司增补公
司董事、聘任公司总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 2019 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
外担保、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计 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达 20%以上发表专项意见。
    (三)2020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公司聘任副
                                                                       1
总裁、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五)2020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公司终止回
购公司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公司转让子
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对外担保、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0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公司聘任
副总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日常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始终保持良好沟通,确保及时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信息。从独立和专业角度出发,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相关
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其他
    (一)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1 年,作为独立董事,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紧密关注宏观
经济、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本着
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
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路清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2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2020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 2020 年
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信息披
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独立董事职责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董事会召开前,积极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
的资料和信息,所有议案均经过客观谨慎思考;董事会召开时,认真审议每个议
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2020 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在审计委员会中,并与 0 注册会计师就
年报审计过程中进行充分沟通,对内部控制审计提出了相关建议,对公司定期报
告、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在提名委员会中,对公司董事任职资
格等进行认真审核,对补选董事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2020 年度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一)2020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公司增补公
司董事、聘任公司总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 2019 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
外担保、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计 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达 20%以上发表专项意见。

                                                                       3
    (三)2020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公司聘任副
总裁、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五)2020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公司终止回
购公司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公司转让子
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对外担保、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0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公司聘任
副总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日常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始终保持良好沟通,确保及时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信息。从独立和专业角度出发,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相关
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其他
    (一)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1 年,作为独立董事,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紧密关注宏观
经济、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本着
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
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炜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4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2020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 2020 年
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信息披
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独立董事职责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董事会召开前,积极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
的资料和信息,所有议案均经过客观谨慎思考;董事会召开时,认真审议每个议
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2020 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在审计委员会中,并与注册会计师就年
报审计过程中进行充分沟通,对内部控制审计提出了相关建议,对公司定期报告、
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在提名委员会中,对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等
进行认真审核,对补选董事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2020 年度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一)2020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公司增补公
司董事、聘任公司总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 2019 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
外担保、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计 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达 20%以上发表专项意见。

                                                                       5
    (三)2020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公司聘任副
总裁、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五)2020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公司终止回
购公司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公司转让子
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对外担保、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0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公司聘任
副总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日常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始终保持良好沟通,确保及时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信息。从独立和专业角度出发,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相关
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其他
    (一)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1 年,作为独立董事,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紧密关注宏观
经济、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本着
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
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元兴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