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05-22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阿
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
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公司总裁高登锋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卢家轩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上述提名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经审核卢家轩先生的简历、职业、学历、工作经历等有关情况,我们认
为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
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卢家轩先生为
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张炜、路清、张元兴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