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长、总裁辞职等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01-11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董事长、总裁辞职等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阿
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
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董事长、总裁辞职等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韩跃伟先生因工作内容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长、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高登锋先生因工作内容变动原
因,辞去公司总裁、法定代表人职务。前述二人的辞职原因均与实际情况一致。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韩跃伟先生、高登锋先生的辞
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韩跃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高登锋先生仍将继续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3、韩跃伟先生、高登锋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以及日常经营
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完成董事、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补选以及总裁聘任等相关工作。
独立董事:张元兴、文光伟、果德安
二○二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