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26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新增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在保持稳健发展的同时,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查,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
关联董事按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
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经审查,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
四、关于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1年审计费用115
万元人民币。经审查,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五、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本次投资金融理财产品是在满足公司生产和发展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和收益而开展的理财业务。本次投资的金融理财产品是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
款产品或低风险等级的银行理财产品,并且公司已就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了分析
评估,制订了防范控制措施,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经审查,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对存
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
和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查,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捐赠符合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对进一步改善基层百
姓就医条件和环境有着积极作用。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查,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捐赠事项。
八、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
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
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涵盖了运营各环节,重点控制制度健全、运作规范、
控制有序,并不断根据新的法规和规章要求进行修订。经了解、测试、核查,各
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
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及重大或重要缺陷。
独立董事:张元兴、文光伟、果德安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