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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阿阿胶: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04-29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相关材料,

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独立意见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正常运作,公司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组成成员进行了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对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了解,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拥有会计事务所执业、H股审计、证券、期货等相关多项资质证书,在公司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

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

    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等要求,一致同意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对“授权原则、授权范围、授权程序、授

权管理、授权责任”等进行了规定,该制度的制定有助于董事会功能作用发挥,

有利于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

    四、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发展规划包含公司“十四五”期间战略目标、战略思路、业务发

展规划及战略保障举措等内容,明确了公司未来五年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关

键举措,能够引领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该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十四五”发展规划。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合同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业绩合同符合公司总体战略,并能够体现绩效目标和绩效承诺的

严肃性。本议案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合同。

    六、关于制定《经理层成员绩效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办法的制定,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经理层成员绩效管理流程,

规范绩效管理行为,提升绩效管理效果。本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经理层成员绩效管理办法》。

    七、关于制定《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办法的制定,有助于充分发挥公司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建立有

效的经理层成员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经营目标和

重点工作任务的全面实现。本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八、关于制定《经理层成员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本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充

分调动公司经理层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本议案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分配方案》。

    九、关于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制度的制定,有助于公司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

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规范工资分配行为,

提高工资管理水平。本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十、关于制定《担保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制度的制定,有利于规范公司担保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提升公司风险防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议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担保管理制度》。
    十一、关于制定《负债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制度的制定,符合《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

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建立资产负债约束机制、降低杠杆率,防范债务风

险,提高公司发展质量。本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负债管理制度》。

    十二、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制度的制定,规范了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了公司对捐赠事项

的管理,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积极地履行社会责任。本

制度的制定,进一步推进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以及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

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独立董事:张元兴 文光伟 果德安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