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对于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 永华明”)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安永华明的执业资格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要求,且具备较强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 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元兴 文光伟 果德安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