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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阿阿胶:经理层成员绩效管理办法2022-04-29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成员绩效管理办法
     (2022 年 4 月 27 日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阿

阿胶”或“公司”)经理层成员绩效管理流程,规范绩效管理行为,

提升绩效管理效果,根据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绩效管理指管理者为确保员工的工作活动和产出与组织

目标保持一致而实施的不断循环往复的管理过程。绩效管理由三个部

分组成:界定绩效,明确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衡量绩效,通过

绩效评价衡量工作的成果;反馈绩效,通过绩效反馈改进绩效的目标。

    第三条 经理层成员包括东阿阿胶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在遵循“目标公开、过程公正、评价公平”原则的基础

上,强调绩效管理的客观性、责任性、激励性和导向性。

    第五条 组织保障与职责划分

    (一)董事会:经理层绩效管理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本办

法的批准、变更及终止。负责批准公司年度及任期业绩合同,负责批

准公司年度及任期业绩合同、经理层年度及任期业绩合同评价结果。

    (二)人力资源部:绩效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构建公

                                  1
司经理层绩效管理体系、建立绩效管理办法。负责组织推动公司战略

目标的落地与承接,组织经理层完成年度及任期业绩合同的编制。

       (三)战略管理部:负责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商业计划,拟定公

司年度及任期业绩合同。

       (四)财经部:负责公司财务指标的分解与评价。

       (五)其他部门:负责完成专业范围内绩效指标的分解与评价。


                        第二章 绩效管理框架

       第六条 根据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以任期和

年度为绩效评价周期,从经营业绩、党建工作、组织能力及政治表现、

文化价值观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合理设置绩效评价内容及权重。

  绩效管理内容      权重                         说明


  任期综合评价      100%    依据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落实考核

                            制定组织或个人的任期业绩合同,依据业绩合同落实考
  任期业绩合同      100%
                            核
                            制定年度绩效计划、季度绩效计划,依据相关绩效计划
年度     经营业绩   ≤90%
                            落实考核
业绩
                            依据各经理层成员承担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定,以年度为
合同     党建工作   ≥10%
                            单位落实考核

       (一)任期综合考核评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政治表现、文

化价值观、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廉洁从业和履行“一岗双责”等方

面进行评价。

       (二)任期业绩合同评价:总裁任期业绩合同等同于公司任期业

绩合同,由董事会考核评价。其他经理层依据个人任期业绩合同,由

总裁提出评价建议,董事会核定。
                                    2
    (三)年度业绩合同评价:总裁年度业绩合同等同于公司年度业

绩合同,由董事会考核评价。其他经理层依据个人年度业绩合同,由

总裁提出评价建议,董事会核定。



                         第三章 绩效计划

               第一节 绩效计划周期与编制原则

    第七条 绩效计划是评价周期内评价者和被评价者双方经过充分

沟通后而形成的关于工作目标和工作标准的契约。

    第八条 绩效计划类型:按责任主体划分,分为组织绩效计划和

个人绩效计划两种类型。

    第九条 绩效计划周期:绩效计划包括任期、年度及季度绩效计

划。自公司层面开始,基于分管职责,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自下而上

层层支撑,横向之间彼此协同,最终落实到各组织及个人。

    (一)组织层面绩效计划的建立,以任期、年度为周期。

    1.公司层面组织绩效计划:年度业绩合同一般在当年二季度前完

成,任期业绩合同一般在任期期初完成,具体以实际进度为准。

    2.经理层分管业务层面组织绩效计划:在公司绩效计划确定后,

对指标予以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经理层成员绩效计划中,一般在公司

绩效计划确定后一个月内完成制定。

    (二)个人层面绩效计划的建立,以任期、年度和季度为周期。

    1.任期和年度绩效计划:承接公司绩效计划内容,与分管业务组

织层面绩效计划保持一致,不再单独制定。

                                3
    2.季度绩效计划(适用于除总裁外的其他经理层):承接个人年

度绩效计划,同时结合季度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编制,一般在每季度

初15日前完成。

    第十条 绩效计划编制时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一)价值驱动原则。绩效计划要与提升公司价值和追求利益相

关者利益最大化的宗旨相一致,突出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企业文化。

    (二)重点突出原则。在设定关键绩效指标和工作目标时,突出

重点,选择与公司价值关联度较大、与岗位职责结合紧密的绩效指标

和工作目标。

    (三)均衡性原则。结合平衡计分卡四个维度要求,体现战略执

行的财务结果,同时关注驱动战略执行的关键管理主题;兼顾短期和

长期,在短期和长期目标发生冲突时,遵循短期服从长期的原则。

    (四)SMART 原则。绩效计划制定时,目标要明确具体、可以衡

量,切实可行,并与业务发展息息相关,有具体时间要求。

                 第二节 绩效指标的设定、评分方法

   第十一条 绩效指标设计原则

    (一)符合业务特性:承担经济指标工作职责,考核指标侧重于

关键量化指标,权重占比不低于50%;承担职能性工作职责的,考核

侧重于关键管理主题类指标。

    (二)围绕重点业务:对公司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影响越大,

考核权重越高。

    (三)服务管控需要:各业务单位考核指标设定中,对实施运营

                               4
管控类业务单位,侧重运营管控类指标;实施战略管控类业务单位,

侧重关键管理主题类指标;实施财务管控类业务单位,侧重财务管控

类指标。

    (四)强化工作执行:对关键事项或事件实施加减分考核。

    (五)强化考核要求:个人年度业绩合同应明确 1-2 个主要指

标,其任何一项指标的完成率应不低于 70%,与业绩考核得分不得低

于百分制的70 分,共同作为双“70”的考核要求。个人任期考核目

标不得简单直接使用各年度结果的平均值,应体现任期内需关注的中

长期发展指标和关键管理主题指标,并明确任期目标合格线(百分制

的80分或总分的80%)。

    第十二条 关键绩效指标设定、评分方法。

    (一)任期绩效指标

    按公司《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二)年度绩效指标

    1.应依据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及年度重点经营管理工作目标、公司

发展战略瓶颈及薄弱项,结合工作特性,拟定关键绩效指标。

    2.关键绩效指标主要包括关键财务指标、关键管理主题、加减分

项等构成。

    (1)关键财务指标:能够体现关键价值产出的指标,指销售收

入、经营利润、投入产出比、经营性现金流等,权重占比不低于50%;

单项指标分值区间为[0,120]。

    (2)关键管理主题指标:来源于承接的公司级绩效指标、部门

                              5
        或岗位关键工作职责;评分方法采取等级评定的评分方式,评分规则

        如下:先确定单项指标绩效等级,然后根据符合程度,在该等级评分

        区间内选择合适的评分,分值区间为[0,120]。
绩效等级     评分区间       定义                               描述

             110 分以上              该项工作显著超越绩效目标。具体表现有:工作成效明显超越期
   A+                        卓越
            (含 110 分)            望,可树立为集团部室或利润中心学习和借鉴的标杆。

                                     该项工作整体达到并且部分超越绩效目标。具体表现有:严格按
            110 分-100 分
   A                         优秀    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任务,在数量、质量上明显超出规定的标
            (含 100 分)
                                     准,超越预期目标。

            100 分-90 分             该项工作整体达到绩效目标。具体表现有: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
   B                         良好
            (含 90 分)             要求完成任务,在数量、质量上符合规定的标准,达到预期目标。

                                     该项工作部分低于绩效目标,但能完成大部分的绩效目标。具体
             90 分-80 分
   C                         合格    表现有:部分工作内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达到数量、质量
            (含 80 分)
                                     等预期目标。
                                     该项绩效指标或核心能力不能被接受,远未达成绩效目标。具体
   D         80 分以下      不合格   表现有:大部分工作内容未完成,远未达到预期目标。70 分为底
                                     线要求,不符合底线要求应强制退出。


           (3)加减分项:所有加分项目合计总加分不超过 5 分,减分项单

       独计算。加减分项定义描述及评价标准,结合公司及分管领域管理要

       求予以细化。

           加分项说明:在商业模式、技术、管理、产品与服务等方面进行

       的创新突破,或在风险预防、避免或挽回损失、危机应对等方面做出

       突出贡献,以及主动承担的急难险重任务,可作为加分项纳入个人绩

       效计划进行激励。

           减分项说明:未纳入关键绩效指标或关键工作任务,但业务领域

       内应按照“大监督”体系(包括但不限于风险管理、企业法治建设和

       法律合规管理、EHSQ 管理等)要求履行的绩效指标或工作任务,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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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旦发生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作为减分项纳入个人绩效计

划。

       (三)季度绩效指标制定

       承接年度绩效指标,结合季度日常阶段性重点工作以及岗位职能

等相关内容进行拟定,重点关注季度与季度间相关指标的衔接与均衡。

                      第三节 业绩合同的签订流程

       第十三条 组织层面业绩合同签订流程

       (一)公司层面组织业绩合同

       由公司战略管理部牵头组织,经公司办公会审议通过,报华润医

药集团、东阿阿胶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二)经理层分管业务层面组织业绩合同

       由经理层成员个人拟定初稿,人力资源部组织专业部门对初稿进

行审核反馈后,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十四条 个人层面业绩合同:与分管业务组织层面业绩合同保

持一致,不再单独制定。

       第十五条 经理层成员任期及年度业绩合同均在人力资源部进行

存档备案,同时上报华润医药集团备案。

       第十六条 业绩合同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修改。如遇外部环

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华润医药集团整体部署发生调整而导致公司业绩

合同必须调整,以及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调整、个人岗位变动等情形,

确需对业绩合同进行调整的,需重新履行报批程序。



                                7
                     第四章   绩效过程管理

    第十七条 绩效过程管理是绩效管理循环体系中的核心环节,主

要包括绩效分析、绩效辅导两方面工作。

    第十八条 绩效分析是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定期检讨,是对组织层

面业绩指标体系的回顾,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召开绩效分析会、经

营分析会等,对公司绩效指标落实情况进行汇报、分析。

    第十九条 绩效辅导是上下级之间就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

和障碍、解决办法和措施等进行定期、不定期沟通的过程。绩效辅导

对绩效计划的实施与落地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

有责任对被考核者的绩效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监督、反馈和

指导。



                        第五章 绩效评估

    第二十条 绩效评估是指依据绩效计划和工作要求,采用一定的

考核和评估方法,对被考评者的工作进展程度和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

全面的考核和评估,并将上述评定结果反馈给被考评者的过程。

    第二十一条 绩效评估的内容、周期、主体及要点

    绩效评估周期分别按照任期、年度和季度实施。

    (一)任期综合考核评价按照公司《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

作方案》相关要求执行,重点考核评价政治表现、文化价值观、能力

素质、工作业绩、廉洁从业和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

    (二)任期业绩评价按照《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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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要求执行。

      (三)年度绩效评估主体及要点:

      1.公司层面绩效评估:由战略管理部组织对公司的整体运营效果

 进行总结自评,并上报华润医药集团、东阿阿胶董事会,绩效评估结

 果以华润医药集团及东阿阿胶董事会批复为准。

      2.经理层成员绩效评估:党建工作评估按照党建相关管理办法执

 行,经营业绩评价由总裁进行评价打分建议,绩效评估结果以东阿阿

 胶董事会批复为准。

      (四)季度绩效评估:依据季度绩效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自评,由

 人力资源部组织复核,经总裁审批后备案执行。

      第二十二条 考核评估时,必须依据客观事实进行评价,尽量避

 免主观评判,同时做好评价记录,以便进行考核面谈。

      第二十三条 绩效评估结果

      (一)绩效考核得分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经营业绩得分*权重+党建工作得分*权重+加

 减分。季度绩效考核得分等同于绩效计划评价得分。

      (二)绩效考核等级

      根据绩效考核得分,对经理层成员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等级评定。

 得分区间与绩效等级对应关系如下:
              A+           A               B          C           D
考核等级
           (卓越)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得分    ≥110     [100-110)       [90-100)   [80-90)    <80 分

      第二十四条 绩效评估结果反馈:绩效评估结果反馈分为书面反
                                   9
馈、绩效面谈等形式。

    (一)绩效反馈:绩效考核结束后,直接上级有责任对下属的绩

效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实时辅导并反馈。

    (二)绩效面谈:评价为 C、D 的人员由直接上级及时进行绩效

面谈,填写绩效反馈记录表、提出绩效改进计划,并双方签字确认。

    (三)绩效改进计划:

    1.反馈下属当期考核结果,肯定业绩,指出不足,为员工胜任能

力和工作业绩的不断提高指明方向。

    2.讨论下属产生不足的原因,对绩效进行深入分析,以便形成双

方共同认可的绩效改善点,并将其列入下一考核周期的绩效改进目标。

    3.在下属与管理者互动的过程中,确定下一考核周期的各项工作

目标和绩效改进指导书,并对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给出相应建议(包

括短期、中长期发展规划)。

    第二十五条 绩效申诉:如对绩效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收

到绩效考核结果反馈后 3 个工作日内向直接上级申诉,若申诉无法达

成共识的,也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诉,绩效申诉内容由申诉者本人如

实记录“绩效申诉记录”表,人力资源部在接到申诉(投诉)后 7 个

工作日内,结合申诉人直接上级意见,并组织相关人员再次审议,报

董事会最终裁决。

    第二十六条 绩效记录:各级管理者应保留相应的绩效记录(包

括书面文档和电子版材料),原始考核材料和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备案。各级管理者应在绩效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并保存相关绩效记录,

                             10
包括绩效计划、考核评分表、绩效改进计划、申诉处理记录表等。


                         第六章      绩效结果应用

     第二十七条 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于公司如下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

     (一)作为绩效奖金分配依据

     1.季度绩效奖金:分三个月进行发放,与个人季度绩效考核结果

挂钩。应发季度绩效奖金=个人季度绩效奖金标准×个人季度绩效挂

钩系数。

              季度绩效结果挂钩系数与季度绩效考核等级相对应
                A+           A             B            C            D
 考核等级
             (卓越)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挂钩系数      1.25         1.1            1           0.8           0

     2.年度绩效奖金: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发放,与公司层面年度业绩

结果和个人层面年度绩效结果双挂钩,按照考核等级对应的挂钩系数

计发。应发年度绩效奖金=个人年度绩效奖金标准×(公司年度业绩

结果挂钩系数×30%+个人年度绩效结果挂钩系数×70%)。

     公司层面年度业绩结果(包含经营业绩考核、党建工作考核)以

华润医药集团、东阿阿胶董事会批复结果及挂钩系数为准。


                         表 1:个人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及挂钩系数

考核等级    A+(卓越)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挂钩系数       1.25         1.1            1          0.8           0

     3.任期激励:根据公司《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要求,

根据契约预定刚性兑现薪酬,年度考核得分低于合格线(百分制的
                                      11
80 分或总分的 80%)的,扣减当年全部绩效奖金;超额完成考核目标

任务或作出突出贡献的,薪酬激励要按约定兑现到位。

    4.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工作绩效不佳(包括工作失误)等原因被组

织免职的,未发放的季度绩效奖金、年度绩效奖金及任期激励不予计

发。因工作需要,由公司决定个人岗位变动或正常退休的,按任职时

段计算其年度绩效奖金。

    5.对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

的,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奖金和任期激励收入,薪酬追索

扣回规定同样适用于离职和退休人员。

    (二)作为工资和岗位调整的依据

    加强对经理层成员任期内的考核和管理对不胜任或不适宜担任

现岗位的经理层成员,不得以任期未满为由继续留任,应强制退出岗

位,解除(终止)聘任关系,根据考核结果安排其他岗位。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且经组织分析研判确属不胜任现岗位或不适

宜继续担任现岗位的干部,应免职或按有关规定退出经理层序列:

    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完成底线(百分制低于 70 分或

低于总分的 70%)或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指标中任一指标未达到完

成底线(完成率低于 70%)的;

    2.连续两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年度业绩考核得分

低于百分制的 80 分或低于总分的 80%)或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任期业绩考核得分低于百分制的 80 分或低于总分的 80%);

    3.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不称职或任期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多数维度

                               12
在班子排名中明显靠后,或者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中在班子中连续两

年排名末位,经分析研判确属不胜任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

       4.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经组织认定负有责任的;

       5.领导班子成员 7 人(含)以上的,个人年度业绩评价结果连

续 3 年在班子中排名后两名;

       6.其他经组织认定的不胜任岗位或不适宜继续担任现岗位的情

形。

       (三)作为个人职业发展的参考依据

       绩效评估作为公司的一种导向,反映了公司的价值取向。通过评

估信息的反馈,有利于员工认真分析自己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及时调

整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

       (四)作为个人培训发展的依据。

       通过认真分析绩效评估结果,能够发现员工的专业知识、工作技

能方面的不足,公司据此拟定一些有针对性的培训与发展项目,有利

于提升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七章 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经东阿阿胶董事会审议后下发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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