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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阿阿胶: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7-26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2-32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8月10日(星期三)上午9点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8月10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8 月 4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2 年 8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提案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
      (2)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登记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访客中
心C区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
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
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
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
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 78 号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与法律
合规部
    联 系 人:高振丰、秦哲
    联系电话:0635-3264069
    传真电话:0635-3260786
    电子邮箱:tzzgx@dongeejiao.com

    邮编:252201
    (7)会议费用: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423”,投票简称为“阿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为 100;1.00 代表议案 1,2.00 代表议案 2。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8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10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意事项: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项下划“√”,做出投

 票指示。

    2、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于 2022 年 8 月 9 日 17:00 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

 件形式,送达本公司证券与法律合规部方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