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8-11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2-34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8 月 10 日上午 9 点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
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的召集与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
高登锋先生主持。
(六)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51人,代表股
份249,150,6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09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10,413,8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32.17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38,736,7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22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人,代表股份39,863,84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6.09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127,052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0.172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人,代表股份38,736,7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5.922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结果
1、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955,7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190%;反对
19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3%;弃权 1,999,952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68,8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939%;反对
19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92%;弃权 1,999,952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17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028,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484%;反对
1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8%;弃权 2,000,152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742,0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775%;反对
12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50%;弃权 2,000,152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17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传峰、罗欣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