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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业矿业: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04-28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
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
措施、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方面,对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建立与实施内部
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公司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及目标。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
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序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
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有效,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
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3、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4、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包括公司总部以及各
分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内部环境、控制活动、控制手段三大类控制业务,
涵盖到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
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
全面预算、合同、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审计、内控评价、行政、证券事务、生产
技术、权益、税收、贸易、保值交易业务,共27个方面内部控制业务的设计与运行有效
性进行全面评价,评价范围涵盖了公司部门及所属企业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股东大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监 事 会                                                        提名与治理委员会
                                           董 事 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总 经 理                       审计与法律委员会




 战       企         安         财        市                  人     办         证           审
 略                  全                   场                  力                             计
 投       管         环         务        运                  资     公         券           监
 资                  保                   营                  源                             察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室         部           部


                                      下       属   子   公   司


 内蒙古兴业集团融冠矿业有限公司                      西乌珠穆沁旗亿通矿业有限公司


 赤峰锐能矿业有限公司                                兴业矿业(上海)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兴业集团锡林矿业有限公司
                                                     兴业矿业(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赤峰荣邦矿业有限公司
                                                     正镶白旗乾金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巴林右旗巨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赤峰富生矿业有限公司
                                                     陈巴尔虎旗天通矿业有限公司
 唐河时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锡林郭勒盟双源有色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二)重点业务控制活动方面

1、财务管理控制方面

  公司按照《公司法》对财务会计的要求及《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完整、适合本公司经营特点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相关
的操作规格。公司设立了独立的会计部门,配备了高素质的会计人员,从财务上保证公
司的动作规范化。并针对各项业务流程、风险及控制点进行控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
查,完善了严密的会计控制系统。

    2、关联交易内部控制方面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
的原则、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关联交易
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原则及关联交易价格等内容都做出了具体规定,保证了公司关联
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对外担保内部控制方面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在章程中明确规定了
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完善了受理申请与调查评估,日常监
控、会计控制、代为清偿和权利追索。

    4、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方面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筹资战略规划,筹资方案的拟订与决策,筹资计划的编
制与审批,筹资方案的实施,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保证募集资金按
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按项目预算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重大投资内部控制方面

    公司严格按照全面预算管理要求,规范和管理重大投资行为,按照《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明确对外投资
审批权限及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问责机制。

    6、公司所属子公司的管理与控制

    公司就所属子公司的管理,2017 年进一步划分了公司与所属企业的权力、职责,
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管控,并依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选派执
行董事、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及财务人员,对子公司内部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其他业务内部控制方面

    1、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
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
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监督机制。在制度建设方面,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
管理制度,制度涵盖了公司生产技术、安全环保、采购销售、财务、人力资源、战略投
资等各部门、各岗位、各环节,为公司治理和风险控制发挥了保障作用。

    2、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适应公司整体价值观、经营理念、企
业精神的文化规范,切实做到企业文化与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有机结合。报告期内为进
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公司开展了多种活动,着力宣传企业文化理念,积极推进
文化强企、文化育人战略,营造文明、和谐、健康的企业文化氛围活动中。在全体员工
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建言献策活动,围绕公司降本增效、安全生产环保、节能减排、职业
发展自我提升、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等方面发动全员参与,集思广益,更好的增强了员工
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践行企业价值观。

    3、人力资源方面

    2017 年度,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
员工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公司将
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拨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遵行德才兼备、以德为
先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关注选聘对象的价值取向和责任意识,并实行岗
位回避制度。公司非常重视人才的培养,不定期的对各岗位的员工进行培训,不断提升
员工素质。

    4、目标管理方面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
融资方案、重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人由董事长担任,下设战略投资
部,负责公司战略规划、投资活动、矿权开发、地勘项目、建设项目等的考察、开发管
理与监督。

    5、风险控制方面

   (1)风险识别方面

    公司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在判断各项业务流程风险点的基础上,对所面临的
市场风险、环保与安全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识
别。2017 年进一步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与部门职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集
中时间、集中人力对每一个制度进行梳理核对,与本部门职责相互照应、对接,避免内
容重复、冲突、遗漏,坚持实用、可操作性的原则,确保衔接顺畅,根据制度与部门职
责要求,本次修改制度涵盖生产经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劳动用工、审计监督、证
券管理、战略投资、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同时对权限手册进一步审阅并修缮,完善了
各部门各岗位工作说明书,有效的控制了企业风险,提高了企业风险识别能力。

    (2)风险分析方面

    公司定期召开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的经营工作会
议,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对公司面临的风险进行归集剖析,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
控制的风险。

    (3)风险应对方面

    公司管理层根据风险分析情况,结合风险成因、公司整体风险承受能力,权衡风险
与收益,确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6、内部信息采集与传递方面

    公司根据内部生产运营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科学的信息规章制度及有效的信息传递
机制,使内部信息传递及时、准确、严密,各级管理人员能够根据各自岗位及时掌握相
关信息和指令并正确履行职责,同时在内部各管理层级之间能有效沟通和充分利用信息
的基础上,通过报告审核和保密制度充分保证了信息的质量和保密性。由此,公司建立
了完善的内部信息沟通机制,涵盖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财务会计信息、生产经营信
息、资金运作信息、人员变动信息、技术创新信息、综合管理信息等。
     7、信息披露方面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7 年 3
月修改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的
指定联络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综合管
理部门,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具体事宜,统一办理公司信息披露和对外报送工作。
证券事务管理包括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流程、监事会会议、定期报告报送、信息
披露制度审批、重大信息报送及临时公告披露流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媒体为《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8、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

    公司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的管理,通过电话沟通、接待现场调研、深交所“互动易”
投资者互动平台、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沟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在不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前提下进行详细解答并广泛听取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意
见与建议。2017 年 7 月 12 日至 7 月 13 日,由内蒙古上市公司协会,公司承办的“走进
上市公司之走进兴业矿业”活动在锡林浩特成功举行。举行了“上市公司之间协同合作
发展”为主题的论坛,加强了公司与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以及媒体之间的互动交流。
2017 年 7 月 26 日,在内蒙古证监局的组织下,公司参加了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 2017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就公司目前定位和长远发展目标、经营状况、公司转型、
公司优势等方面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与交流。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公司依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
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内部控
制管理手册》和内控评价管理制度的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检查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2、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
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
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
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
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财务报告相关内控缺陷:可能导致与利润不相关的错报金额对于公司资产总额
影响达到 1%以上(含 1%)且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缺陷,或可能导致与利润相关
的错报金额对于公司的利润总额影响达到 5%以上(含 5%)且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的
缺陷,为重大缺陷。
    重要财务报告相关内控缺陷:导致与利润不相关的错报金额对于公司资产总额影响
达到 0.5%以上(含 0.5%)且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但小于重大财务报告相关内控缺陷
定量标准的缺陷,或可能导致与利润相关的错报金额对于公司的利润总额影响达到 2%
以上(含 2%)且金额超过 150 万元人民币但小于重大财务报告相关内控缺陷定量标准的
缺陷,为重要缺陷。
    一般财务报告相关内控缺陷:低于上述重要性水平的其他错报。

   ②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如果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该缺陷涉及高级管理人员任何舞弊;该缺陷表明未设立内部监督机构或内部监督机
构未履行基本职能;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
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如果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错报;虽然未达到或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
的错报。
    除上述两种情况规定的缺陷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该等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可能对于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达到 5%以
上(含 5%)且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则为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该等缺陷可能对于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达到 2%以上(含 2%)且金额超过
150 万元人民币但小于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小于上述缺陷的,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程序等;
决策程序不到位导致给公司造成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业务缺
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给公司造成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
    重要缺陷:因管理失误发生依据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财产损失,控制活动未能
防范该失误;财产损失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
会和管理层重视。
       一般缺陷:除上述规定的缺陷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
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含上年度末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含上年度末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六、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总体评价

    2017 年经过审计监察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的专项评估,公司在内部环境、目标
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各个方面
规范、严格、充分、有效,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企业
的内部控制工作,能够适应上市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本公司的内部控制
在总体上是有效的。未来期间,公司将在本次评价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
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