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矿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20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8-36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6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
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
投资者预期,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在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股票
二级市场状况后,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
投资者预期,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在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股票
二级市场状况后,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4 亿元。具体回
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5 元/股。若公司在
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8.5 元/股条件下,若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约为 40,000,000 股,约占公司已发
行总股本的 2.14%,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公司将根据回购方
案、回购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实施本次回购,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
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
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决议的有效期
本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兴业矿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刊登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的《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回购
相关事宜的议案》;
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
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5、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
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7月5日下午2点30分在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
十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兴业矿业: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