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矿业: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2018-08-0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兴业矿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18年6月19日开市起停牌。
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20个股票交易日期间,兴业矿业股票价格累计涨跌幅为
-8.15%,同期深证综合指数(399106.SZ)累计涨跌幅为-7.50%,深证采矿指数
(399232.SZ)累计涨跌幅为-9.32%。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兴
业矿业股票价格波动未超过20%,具体指标如下:
深证综指 深证采矿指数
日期 兴业矿业(元/股)
(399106.SZ) (399232.SZ)
2018 年 5 月 18 日 7.85 1828.79 1996.59
2018 年 6 月 15 日 7.21 1691.65 1810.5
累计涨跌幅度 -8.15% -7.50% -9.32%
注: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兴业矿业股票价格波动
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累计涨跌幅相关标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
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