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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业矿业: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18-12-28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8-118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9,199,000 股,占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所涉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00.00%,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1,877,699,557
股的 0.49%。;
    2、本次将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423 元/股;
    3、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877,699,557 股
变更为 1,868,500,557 股。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 年 5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独
立董事、律师对上述内容发表了专项意见。2018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发出《兴
业矿业: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关于《兴业矿业: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
批准。
       4、2018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
独立董事、律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本次授予符合《内蒙古兴业矿业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
       5、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兴业矿业: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4),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的对象为 42 人,授予 919.9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8 年 6
月 7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7 月 3 日。
       6、2018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
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
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同意意见。
       7、2018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并回购注销 42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19.90 万
股。
       8、2018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对 42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共 919.90 万股进行了回购。
       9、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877,699,557 股
变更为 1,868,500,557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
       鉴于目前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股票价格发生了较大的
波动,在此情况下继续推行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
本着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实施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
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9,199,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1,877,699,557 股的
0.49%。
    2、本次回购涉及的 42 名股权激励对象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占回购前股本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股)   的股票数量(万股)      总额的比例

           董事、常务副总
 董永                            28.4                28.4                0.015%
           经理兼财务总监

           董事、副总经理
 孙凯                            59.7                59.7                0.032%
            兼董事会秘书

 罗斌          副总经理          13.6                13.6                0.007%

 张斌          副总经理          25.6                25.6                0.014%

李学天         副总经理          25.6                25.6                0.014%

 主要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767                 767                 0.408%
  (业务)人员等 37 人

        合计(42 人)           919.9               919.9                0.490%


    3、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但
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
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后于 2018 年 8 月实施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公司总股本 1,877,699,5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9902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
    鉴于此,公司决定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
行如下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P=P0-V+i
    其中:P 为本次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P0 为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i 为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三个月定期存款基
准利率 1.10%/年计算,激励对象出资款利息金额=本金×日利率×计息天数
=211,149.36 元,每股利息=激励对象出资款利息金额/授予股数=0.023 元。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P=4.42-0.0199020+0.023=4.423 元/股

    4、会计处理
    ① 2018 年 6 月 7 日,公司向 42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919.90 万股限制性股
票,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
付》的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
算。按实际申请登记份额 919.9 万股测算,预计未来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
2,888.49 万元,计算公式如下:(限制股票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授予股份数=(7.56-4.42)×9,199,000=2,888.49 万元。则
2018 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股/万元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919.9            2,888.49        970.19    1,218.81       543.35      156.14

    注: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实施激励计划后对于已计
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转回,对于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在 2018 年加速提取。因本次回购价格低于回购日的公允价值(股价),因此不
需要确认额外的回购费用。综上所述,公司因本次激励计划终止需在 2018 年共
计提 2,888.49 万元股份支付费用。公司本次终止激励计划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
东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由于股份支付费用加速提
取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回购前                                   回购后
                                             本次回购注销数
         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量(股)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流通股       547,243,664   29.14%         9,199,000   538,044,664    28.80%


01 股权激励股          9,199,000     0.49%        9,199,000              0          -


02 高管锁定股            180,000     0.01%                0       180,000     0.01%


03 首发后限售股      537,864,664   28.64%                 0   537,864,664    28.79%


二、无限售流通股   1,330,455,893   70.86%                 0 1,330,455,893    71.20%


三、总股本         1,877,699,557   100.00%        9,199,000 1,868,500,557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
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