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停部分矿山及冶炼厂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仔细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关停部分矿山及冶炼厂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公司关停的矿山及冶炼厂处于长期停产的状态,经营连续亏损且设施长期闲 置存在安全隐患。公司根据目前市场变化以及相关政策,关停双源有色、富生矿 业以及巨源矿业,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有助于促进公司未来持续发展。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停部分矿山及冶炼 厂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李强新 隋景祥 姜青梅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