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2019-05-07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9-41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
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集团”)因民间借贷纠纷,部分股
份被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执行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
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2)。
2019 年 5 月 7 日,公司接到兴业集团的通知,兴业集团持有本公司 3,137,615
股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
统查询确认,兴业集团持有本公司的上述股份已全部解除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
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解除冻结股
解除冻结股数 司法冻结执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冻结起始日 解除冻结日 份占其所持
(股) 行人名称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广州市黄埔
兴业集团 是 2,062,351 2019-03-12 2019-05-06 0.37%
区人民法院
广州市黄埔
兴业集团 是 1,075,264 2019-03-12 2019-05-06 0.19%
区人民法院
合计 3,137,615 0.56%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 兴业集团共持有本公司556,075,35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29.76%。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82,280,000股,占兴业集团持有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14.8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0%。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
影响,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