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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业矿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2020-05-14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

                               独立意见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
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方案及回购注销股份是根据公司与相关补偿义
务人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内容制定和实施,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事项
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方案及回购注销股份事项,并同意本事项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终止实施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主要原因系本次财务资助的担保措施
一直未得到落实,且目前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本次终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独立董事:隋景祥 李强新 姜青梅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