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矿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1-36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的规定对
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
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
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
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衔接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
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
他相关项目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
相关政策法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
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