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1-33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李强新 独立董事 工作原因 姜青梅 公司负责人吉兴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姚艳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元) 586,050,924.33 32,779,993.12 1,687.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8,877,769.37 -79,345,327.99 237.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22,512,790.94 -69,396,046.05 276.54%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5,613,774.45 -98,422,388.85 176.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93 -0.0432 237.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93 -0.0432 237.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9% -1.49% 3.5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9,094,381,559.72 9,315,338,588.60 -2.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257,020,131.06 5,150,681,438.32 2.0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193.10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428,000.00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963,370.57 减:所得税影响额 99,805.1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47.21 合计 -13,635,021.5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0,524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内蒙古兴业集 质押 555,000,086 境内非国有法 团股份有限公 30.27% 556,075,350 191,875,264 人 冻结 556,075,350 司 赤峰富龙公用 (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 7.52% 138,184,794 0 质押 40,000,000 责任公司 甘肃西北矿业 境内非国有法 质押 129,367,042 7.04% 129,367,042 0 集团有限公司 人 冻结 129,367,042 吉祥 境内自然人 3.63% 66,623,003 66,223,003 质押 66,223,003 吉伟 境内自然人 3.60% 66,223,003 66,223,003 质押 66,223,003 香港中央结算 境外法人 1.67% 30,595,206 0 有限公司 吉喆 境内自然人 1.62% 29,798,597 29,798,597 质押 29,798,597 常刚 境内自然人 1.36% 25,019,000 0 高云 境内自然人 1.10% 20,286,350 0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东芷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 1.04% 19,179,445 0 合伙企业(有 人 限合伙)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64,200,086 人民币普通股 364,200,086 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 138,184,794 人民币普通股 138,184,794 公司 甘肃西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29,367,042 人民币普通股 129,367,04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0,595,206 人民币普通股 30,595,206 常刚 25,019,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019,000 4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高云 20,286,350 人民币普通股 20,286,35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芷投资合 19,179,445 人民币普通股 19,179,445 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信瑞丰基金-民生银行-四 川信托-辰星 2 号证券投资集合 18,721,082 人民币普通股 18,721,082 资金信托计划 李献来 18,673,940 人民币普通股 18,673,940 郑鹏 15,488,367 人民币普通股 15,488,367 自然人股东吉祥与公司控股股东兴业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吉兴业系父子关系,自然人股 东吉伟与公司控股股东兴业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吉兴业系父女关系。自然人股东吉喆与 公司控股股东兴业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吉兴业系叔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甘肃西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的说明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相互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无 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注释 期末数 年初数 变动幅度 货币资金 注1 90,592,134.72 133,996,739.92 -32.39% 存 货 注2 252,490,118.01 409,437,420.12 -38.33% 使用权资产 注3 37,314,197.00 100.00% 应付职工薪酬 注4 14,472,044.63 23,328,368.77 -37.96% 合同负债 124,138,597.91 283,474,765.97 -56.21% 注5 其他流动负债 16,693,379.39 37,407,081.16 -55.37% 租赁负债 注6 13,785,210.05 100.00% 利润表项目 注释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586,050,924.33 32,779,993.12 1687.83% 营业成本 注7 280,402,051.66 16,175,624.78 1633.49% 税金及附加 33,385,472.38 2,452,111.07 1261.50% 其他收益 注8 443,789.41 124,990.01 255.0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注9 -819,338.62 -73,025.01 -1022.0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注10 -193.10 -769,180.67 99.97% 营业外支出 注11 13,990,159.98 9,602,814.41 45.69% 营业利润 167,449,789.94 -89,914,639.42 286.23% 利润总额 153,470,629.96 -99,516,273.83 254.22% 注12 所得税费用 44,593,590.44 -20,170,095.70 321.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8,877,769.37 -79,345,327.99 237.22% 现金流量表项目 注释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注13 75,613,774.45 -98,422,388.85 176.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注14 -81,851,419.13 -45,042,853.13 -81.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注15 -32,372,662.97 -42,814,019.52 24.3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注16 -38,610,307.65 -186,279,261.50 79.27% 注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32.39%,主要原因:报告期使用年初资金偿还所欠供应商 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款所致。 注2: 存货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38.33%,主要原因:公司子公司银漫矿业自2021年2月3日起至 报告期末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产品库存减少所致。 注3: 使用权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00.0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租 6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赁的办公楼(租期: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相关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所致。 注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37.96%,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支付职工2020年度考 核工资所致。 注5:合同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56.21%,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55.37%,主要 原因:报告期受银漫矿业停产等因素影响,预收客户货款减少所致。 注6:租赁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00.0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超过 一年的租赁负债在此项目列报所致。 注7: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1687.83%,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1633.49%, 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1261.5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主营产品产销量同比大幅 增加所致(2020年1-3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及各子公司复工时间延迟)。 注8:其他收益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255.06%,主要原因:报告期取得的政府补助同比增加所 致。 注9: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1022.00%,主要原因: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同比增加 所致。 注10: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99.97%,主要原因: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同比 增加所致。 注11: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45.69%,主要原因:报告期罚款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注12:营业利润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286.23%,利润总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254.22%,所得 税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321.0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 237.22%,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的推进情况较上年同期相对较好,主营产品产销量 同比大幅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注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176.8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 主营产品产销量同比大幅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注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81.7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注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24.39%,主要原因:报告期偿付利 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注1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79.27%,主要原因: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所致。 7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控股股东重整事项 2019年10月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兴业集团的告知书,告知书称兴业集团于2019年10 月8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赤峰中院”或“法院”)的《民事 裁定书》([2019]内04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裁定受理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以 兴业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提出对兴业集团进行重整的 申请。自此,兴业集团正式进入重整程序。2020年4月26日,赤峰中院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所担任兴业集团重整的管理人。2020年7月23日,赤峰中院作出(2019)内04破2-2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兴业集团、玉龙国宾馆、布敦银根适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2020年11 月18日,兴业集团、玉龙国宾馆、布敦银根等三家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 《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委员会委员选任议案》、《财产管理方案》。根据兴业集团目前资产及财 务状况,兴业集团拟引入投资人以缓解资金压力,为兴业集团重整提供支持。兴业集团已与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恒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至此,本 次重整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2021年4月21日,赤峰中院作出(2019)内04破2-5号《民事裁 定书》,自兴业集团、玉龙国宾馆、布敦银根实质合并重整之日起三个月不计入《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期限的期间。截至目前,兴业集团重整工作仍在稳步推进 中。 本事项的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4日、2019年10月9日、2020年4月28日、 2021年3月20日、2021年4月2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64)、《兴业矿业: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71)、《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 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24)、《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7)。 2、子公司自行停产事项 公司子公司银漫矿业于 2021年2月3日收到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西乌旗 应急局”)下发的《关于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从速开展自查的通知》(西应急 发[2021]31 号,以下简称“《自查通知》”)。银漫矿业收到上述《自查通知》后,严格按照《自 8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查通知》的要求自行停产,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并于2021年2月4日向西乌旗应急局提交了《西 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举报事项自查报告》,同时积极配合核查组开展核查工 作。截至目前,银漫矿业选厂已经提交复工申请,采区正在组织自查整改工作,待西乌旗应 急局组织专家验收通过之后即可恢复生产。 本事项的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8日、2月9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兴业矿 业:关于子公司收到自查通知暨自行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及《兴业矿业:关 于子公司收到自查通知暨自行停产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12)。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9 年 08 月 24 日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兴业 矿业: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64)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兴业 2019 年 10 月 09 日 矿业: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内蒙 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71)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控股股东重整事项 2020 年 04 月 28 日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兴业 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14)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21 年 03 月 20 日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兴业 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24)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21 年 04 月 24 日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兴业 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27)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子公司自行停产事项 2021 年 02 月 08 日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兴业 矿业:关于子公司收到自查通知暨自行 9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21 年 02 月 09 日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兴业 矿业:关于子公司收到自查通知暨自行 停产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12)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0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 诺 承诺时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类 间 型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根据《银漫矿业采矿权评估报告》,采矿权资产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 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6,567.91 万元、46,389.65 万元、46,389.65 万元,在此基础上, 兴业集 2017 年 1 月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兴业集团、吉伟、吉祥和吉喆预测采矿权资产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 2016 年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团、吉伟、 1 日-2019 该承诺期限已届满,承 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6,567.91 万元、46,389.65 万元、46,389.65 万元。兴业集团、 12 月 诺 吉祥、吉 年 12 月 31 诺方存在超期未履行的 吉伟、吉祥和吉喆承诺,采矿权资产 2017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36,567.91 万元,2017 08 日 喆 日 情形。 年度和 2018 年度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82,957.56 万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净利润累积不低于人民币 129,347.21 万元。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以唐河时代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的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不低于 4,138.16 万元、16,563.04 万元及 16,371.00 万元,累计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总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2019 年 1 月 和不低于 37,072.20 万元(以下简称"调整后业绩承诺"或"调整后承诺利润")。若唐河 2018 年 该承诺仍在承诺期内,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1 日--2021 兴业集团 时代在补偿期限内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调整后承诺利润总和,则兴业集团需对兴业矿 12 月 承诺持续有效且正在履 东所作承诺 年 12 月 31 业进行业绩补偿,业绩补偿的具体金额按以下公式确定:应补偿金额=唐河时代补偿 21 日 行当中,不存在违背该 日 期限内的调整后承诺利润总和-唐河时代补偿期限内累计净利润实现数总和。如根据 承诺的情形。 上述公式计算的金额小于或等于 0 时,则按 0 取值,即转让方无需向兴业矿业补偿。 11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关于唐河时代 2017 年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唐河时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天衡专字 (2018)00669 号],兴业集团需对兴业矿业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 7,924.68 万元,根 据双方协商,兴业集团需在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以现金方式向兴业矿业履行补偿义务。 2017 年 1 月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以荣邦矿业采矿权评估报告中载明的盈利预测数作为本协议项下的利润预测数。据 2015 年 1 日--2019 该承诺期限已届满,承 兴业集团 此,目标采矿权在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利润预测数分别为人民币 10 月 年 12 月 31 诺方存在超期未履行的 422.20 万元、1,833.68 万元及 2,427.05 万元。 08 日 日 情形。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否 (1)荣邦矿业、唐河时代未完成承诺业绩补偿进展情况 兴业集团对公司因荣邦矿业 2017 年度、2018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补偿 5,650,597.78 元、19,873,019.87 元,唐河时代 2017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补偿 79,246,838.23 元,合计应补偿金额 104,770,455.88 元,扣除 2017 年度应付兴业集团现金股利 11,067,011.61 元及 2019 年房租 7,184,160.00 元后,余额为 86,519,284.27 元。 (2)银漫矿业未完成承诺业绩补偿进展情况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银漫矿业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扣除财务费用后的累计实现净利润 88,056.40 万元,未完成承诺业绩。应补偿 77,056.86 完毕的,应当详细说 万元,对应补偿股份为 127,156,540 股(对应补偿股份公司将以人民币 1.00 元的总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其中:兴业集团 65,600,060 股;吉祥 25,126,132 明未完成履行的具 股;吉伟 25,126,132 股;吉喆 11,304,216 股。应返还持有期间现金分红 507.38 万元,其中:兴业集团 261.76 万元;吉祥 100.26 万元;吉伟 100.26 万元; 体原因及下一步的 吉喆 45.10 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补偿事项中,公司已收到吉祥返还的 100.26 万元现金分红,此外的其他业绩补偿事项暂未履行。 工作计划 截至目前,兴业集团、吉祥、吉伟、吉喆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取得股份均处于被质押状态,且兴业集团已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公司暂无法进行回购注 销。公司多次向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发文、发函催收,但尚未收到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切实可行的履约方案。2020 年 6 月 28 日,公司根据与兴 业集团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足额向管理人提交了债权申报材料。公司将就上述业绩补偿事项继续与兴业集团其一致行动人保 持密切沟通,督促其严格按照业绩承诺履行补偿义务,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2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 2021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13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 调研的基本情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类型 提供的资料 况索引 2021 年 01 月 01 日 公司经营及发展请 兴业矿业总部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 无 -2021 年 03 月 31 日 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