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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业矿业: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31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
了这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们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本次会议审议的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的检查,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1 年 1-6 月份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报告期内,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 2021 年 1-6 月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2、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96,176.97 万元,全部为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互
相担保和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行为;

    3、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及任何非法人单位、个人提
供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截至目前,尚未发现可能存在承担担保责任的
风险。

    我们认为,以上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采取各种措施对担保风险进行了控制,未发现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锡林矿业为融冠矿业提供担保的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次担保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锡林矿业拟为融冠矿业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且
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四)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目标和实际业务需要,交易
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
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李强新 张世潮 姜青梅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