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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业矿业: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2022-04-30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金开展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套期保值是矿山企业及贸易企业规避价格风险的基本应用工具。目前国内主要矿山
企业及贸易企业定价主要是根据期货盘面价格及上海有色金属网现货价为计价基础,由
于该盘面价格波动较大,产生的价格风险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及企业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
影响,选择利用期货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有利于公司有效规避市场
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矿采选及金属贸易。有色金属受市
场供求、地缘政治、行业周期、利率、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影响,价格波动频繁,单一
采选和贸易模式的盈利空间缩小,业务模式的延伸升级势在必行。因此,开展套期保值
工作能够有效降低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促进业务模式的转
型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范围:开展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和贸易产品相关的品种。

    3、持仓量:对于公司贸易业务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期货持仓与同期现货交易总
量相匹配,最大净头寸不超过公司全年产量的 40%或贸易合同总量。

    4、拟投入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具体将根据公司计划产量来
确定套期保值和衍生品投资的头寸数量,在风险可控的程度内进行交易操作。

    5、拟进行套期保值的期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6、交易规则:采用国家法律法规及各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
    三、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波动
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为目的。公司制定了《内
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保值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具有专业的人才,且具有与
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有关规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四、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主要
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价格风险:期货市场行情变化较快,可能会发生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
走势背离或市场大幅波动等风险。在极端行情下,期货价格若频繁的触及涨、跌停板,
期货交易或将失去连续性,而被交易所强制平仓,将导致公司部分期货头寸提前了结,
失去套保作用,重新面对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2、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
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
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
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
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公
司严格控制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套期保值业务限于场内交易的衍生品。

    2、加强期货相关人员培训,强化期货市场研究,把握市场变化规模,设计好期货
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方案,把握好交易时间。

    3、公司将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按照公司期货保值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进行套期保值操
作。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有效防范风险。

    4、公司制定了《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保值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套
期保值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业务管理、财务核算、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作出
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及后续信息披露

    1、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等规定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

    2、公司若出现已交易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
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人民币的,公司将及时披露。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衍生品投资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七、结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产品价格波动所带
来的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借助期货市
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稳定利润水
平,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经营是有利的。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