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2-32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9日、6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兴业矿业:关于召 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兴业矿业: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提 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时间 2022 年 6 月 29 日(现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 当日)下午 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 76 号兴业大厦主楼 十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吉祥副董事长;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及《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190人,代表股份 711,284,8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7159%。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股份690,127,6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64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 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86人,代表股份21,157,1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516%。 3、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86人,代表股份21,041,172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4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5人,代表股份 21,037,1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451%。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 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通知公告中明列的议案进行审议,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98,390,816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72%;反对12,427,000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71%;弃权46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股),占出席会议 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7%。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147,1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7201%;反对 12,42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0604%;弃权467,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19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98,398,816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83%;反对12,419,000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60%;弃权46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股),占出席会议 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7%。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8,155,172 股 ,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8.7582%;反对 12,41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9.0224%;弃权 46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9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698,401,416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87%;反对12,327,000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31%;弃权5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股),占出席会议 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2%。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157,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705%;反对12,3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8.5851%;弃权5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698,913,516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607%;反对11,814,900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11%;弃权5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股),占出席会议 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2%。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8,669,872 股, 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1.2043%;反对 11,81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6.1513%;弃权 55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698,422,416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17%;反对12,306,000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01%;弃权5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股),占出席会议 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2%。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8,178,772 股, 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8.8703%;反对 12,30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8.4853%;弃权 55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698,377,116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53%;反对12,351,300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65%;弃权5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股),占出席会议 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2%。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8,133,472 股, 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8.6550%;反对 12,35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8.7006%;弃权 55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698,389,116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70%;反对12,339,300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48%;弃权5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股),占出席会议 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2%。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145,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121%;反对12,3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8.6436%;弃权5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2022年度津贴的议案》; 同意698,379,416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56%;反对12,429,000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74%;弃权47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股),占出席会议 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0%。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8,135,77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660%;反对 12,42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9.0699%;弃权 47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4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2022年度津贴的议案》; 同意698,379,416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56%;反对12,429,000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74%;弃权47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股),占出席会议 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0%。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135,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660%;反对12,4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9.0699%;弃权47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4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93,874,344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23%;反对16,863,472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08%;弃权5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股),占出席会议 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9%。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3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552%;反对16,863,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0.1451%;弃权5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9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 东大会的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698,390,816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72%;反对12,347,000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59%;弃权5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股),占出席会议 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9%。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147,1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201%;反对12,34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8.6802%;弃权5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9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698,378,816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55%;反对12,359,000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76%;弃权5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股),占出席会议 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9%。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135,1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631%;反对12,3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8.7372%;弃权5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9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698,392,516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75%;反对12,345,300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56%;弃权5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股),占出席会议 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9%。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148,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282%;反对12,34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8.6721%;弃权5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9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693,400,144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856%;反对17,337,672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75%;弃权5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股),占出席会议 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9%。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5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015%;反对17,337,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2.3988%;弃权5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9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699,264,416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100%;反对11,553,400股,占出席会议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43%;弃权46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股),占出席会议 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7%。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020,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720%;反对11,55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4.9085%;弃权46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9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琛、刘洋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 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