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兴业矿业:关于参与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2-40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投资基金名称:海南海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投资金额及身份: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
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9,800 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 49%;公司全资子公司兴业矿业
(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200 万元
占认缴出资总额的 1%;云南美鼎矿业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10,000 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 50%;

    3、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进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能否顺利完成备案以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且基金
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项目投资易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
资标的、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
及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寻找、储备和培育优质矿产资源项目,降低公司的并购风险,加快推进公司
产业发展战略,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决定使用自有资金9,800万元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兴业矿业(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基金”)、云南美鼎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鼎矿
业”)共同投资设立海南海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硕投资”),
基金规模为人民币20,000万元。海硕投资将主要投资于与矿产资源及相关领域,重
点领域为有色金属、贵金属等。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主体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

   1、公司名称:兴业矿业(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500号607室

   4、法定代表人:于子桓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3年12月30日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兴业基金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9、兴业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限合伙人

   1、公司名称:云南美鼎矿业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融城春晓 1 幢 2301 室

   4、法定代表人:李军树

   5、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1 年 6 月 23 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产品、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电子产品、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日用百货、电线电缆的销售;矿山技术研究及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矿业、能源项目投资;采矿技术的咨询;工程机械的销售及租赁(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西藏永动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70%,自然人张显红持股 30%。

    9、经公司自查,公司与美鼎矿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美鼎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有限合伙人

    1、公司名称: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街路北、天义路西兴业集
团办公楼

    4、法定代表人:吉兴业

    5、注册资本:壹拾捌亿叁仟柒佰壹拾玖万贰仟贰佰壹拾玖(人民币元)

    6、成立日期:1996 年 08 月 23 日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矿产品和化工产品销售(需
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矿山机械配件、轴承五金、机电、
汽车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投资基金名称:海南海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类型:有限合伙制私募投资基金

    执行事务合伙人:兴业矿业(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表:
于子桓)

    认缴出资总额: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场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亚太金融小镇南6号楼5区22-05-2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品牌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
含诊疗服务);税务服务;财务咨询;融资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
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
及展览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礼仪服务;广告设计、代理;规划设计管理;专业设
计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限制的项目)

    基金存续期限:合伙期限为 5 年,其中投资期为 3 年,退出期为 2 年。前述期限
自本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首轮实缴款到账之日起计算。由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
合伙人会议同意,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

    投资领域:主要投资于与矿产资源及相关领域,重点领域有色金属、贵金属等。

    (二)出资方式及认缴比例

    以现金方式出资,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及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   认缴出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额(万元)   资比例

兴业矿业(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00       1%

云南美鼎矿业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50%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9,800      49%

                        合计                                20,000     100%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事业,为全体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但合伙
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资金。

    (二)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 5 年,其中投资期为 3 年,退出期为 2 年。前述期
限自本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首轮实缴款到账之日起计算。由普通合伙人提议,并
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

    (三)出资方式:本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
贰亿元整。全体合伙人认缴的出资以货币形式缴纳。

    (四)管理方式:本合伙企业的管理方式为受托管理,由普通合伙人作为基金
管理人,负责对本合伙企业财产进行管理,对投资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

    (五)管理费:作为管理人对有限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全体
合伙人同意按本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 2%/年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1、管理费支付时间按基金存续期 5 年计算,其中投资期 3 年,退出期 2 年。

    2、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3、本有限合伙应当在募集资金全部实缴到位后 60 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
户支付第一年的管理费。

    4、第二年及以后的管理费,在当年度的 6 月 30 日之前由合伙企业账户分别向
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

    (六)本合伙企业投资范围:优质矿业企业的股权投资,主要关注有色金属矿
产等领域,闲置资金也可投资于银行存款、银行理财、券商、基金专户等资管产品、
货币市场基金。

    (七)决策机制: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本协
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基金管理人委
派 1 名,有限合伙人委派 2 名。委派方可以随时更换其委派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
设主任 1 人,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八)会议表决:
    1、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须有
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时方可举行。
    如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因任何原因离职,但委派方没有及时委派新的委员的,
对于在此期间召开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视为该方委派的委员在表决程序中弃权。
    2、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通过。本协议对投
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表决程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九)收益分配原则、顺序及方式:本合伙企业的利润来源于项目运营收益、
项目上市、股权和资产转让等。本金分配:向所有合伙人分配本金。按实缴出资比
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金额等于其累计实缴出资
额;门槛收益:各合伙人实缴资本收回后,按合伙人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至 10%/年门
槛收益(单利);超额收益:超额收益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普通合伙人仅按退出
金额返还,不单独收取收益。

    (十)亏损分担:本合伙企业在认缴出资总额之内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根据认缴
出资比例进行分担,超出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亏损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在有色金属行业领域的战略布局,拓宽公司投资渠道,通过各种
金融工具和手段放大投资能力,抓住并购发展的市场机遇,储备和培育优质矿产资
源项目,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投资
基金备案,能否顺利完成备案以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且基金投资具有投资
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项目投资易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交易
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