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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业矿业: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6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
加了这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我们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本次会议审议
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的检查,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2 年 1-6 月份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报告期内,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 2022 年 1-6 月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2、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77,000 万元,全部为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互相
担保和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行为;

    3、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及任何非法人单位、个人提
供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截至目前,尚未发现可能存在承担担保责任的
风险。

    我们认为,以上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采取各种措施对担保风险进行了控制,未发现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锡林矿业和融冠矿业为乾金达矿业提供担保事项的
独立意见
    此次担保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锡林矿业和融冠矿业拟为乾金达矿业提供担保,
风险可控,且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李强新 张世潮 姜青梅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