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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天酒店:董事会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张超)2019-04-27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张 超)
    作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遵照《公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认真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围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勤勉开展工作。
现将 2018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应出席 10 次,实际出席 10 次;2018 年
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股东大会,应出席 7 次,实际出席 3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任期内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
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
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公司作出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如下:
    1、2018 年 3 月 30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关于关联交易》及《关于公
司高管任职》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25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关于补提 2017 年
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
于对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对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专项意见》、《关于公司 2018 年申请融资综合授
信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向三湘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7 月 2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公
司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与海通恒信租赁公司开展融资
租赁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子公司与上海龙融租赁公司开展融
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7 月 26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公
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
划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8 月 27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关于 2018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
司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华天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华融湘
江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农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
于公司拟以子公司股权质押为华天集团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发行中
期票据拟以子公司股权质押追加反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10 月 26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 年 12 月 24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
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华天集团申请银行贷款提
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华天集团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1、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通过及时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和报纸相关
内容,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做到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保证
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的进行调查。在任职后,凡经董事会审议
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
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公司及时向本人汇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
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业务发展、投资项目的进度和信
息披露情况等情况。本人还充分利用公司每次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通
过深入实地考察,与相关人员沟通和查阅有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四、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总体上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
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起了非常符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状况的现代企业制
度和治理结构,公司运作规范,内部制度健全。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4、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了 3 次审计委员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
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
    2018 年本人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班,提
升了履职所需专业能力。2019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
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
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
康地向前发展,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董事会秘书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
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张超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