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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 丹化: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0-04-28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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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ST 丹化 公告编号:2010-15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振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素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田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 204,088,829.78 545,357,606.90 -62.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9,214,866.07 9,214,866.07 0.00%

    股本(股) 440,700,000.00 440,700,0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0.021 0.021 0.00%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0.00 19,311,212.48 -1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0.00 273,916,214.73 -1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40,708,777.12 -8,276,203.6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77 -0.01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 0.62 -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 0.62 -1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0% 0.00% 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0.00% 0.00% 0.0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合计 0.00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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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4,169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上海瑞尔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6,571,051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汇龙兴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5,830,513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天润控展投资有限公司 5,830,513 人民币普通股

    张紫草 3,498,308 人民币普通股

    苏丽琼 2,915,257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兴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915,257 人民币普通股

    陆建庆 2,444,903 人民币普通股

    许奎南 2,332,205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新天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1,642,273 人民币普通股

    蔡景洋 1,457,628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0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立信大华审

    字〔2010〕2215 号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现将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1、强调事项

    丹东化纤2009 年度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

    财务报表附注二(一)所述,丹东化纤公司以持续经营基础编制了财务报表。如财务

    报表附注十一所述,资产负债表日丹东化纤公司正处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按照重整

    计划安排,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丹东化纤公司将进行相关重组工作以恢复持续经营能

    力。由于审计报告日丹东化纤公司重组工作尚未完成,丹东化纤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强调事项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情况说明

    ⑴、2009 年5 月13 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9)丹民三破字第2-1 号民事

    裁定书受理丹东化纤重整一案,公司进入重整程序。

    ⑵、2009 年11 月27 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9)丹民三破字第2-16 号民

    事裁定书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⑶、2009 年12 月21 日,丹东国资化学纤维有限公司以2 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成

    功竞得了丹东化纤全部资产。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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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⑷、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执行重整计划所需资金5.9 亿元已全部落实

    到帐,公司执行重整计划不确定因素已经消除。

    ⑸、2010 年4 月20 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9)丹民三破字第2-2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⑹、重组方拟注入资产目前正在进行审计评估,尚未注入到公司,因此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公司采取的措施

    ⑴、根据《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中的经营方案,在重整计划获

    得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后,丹东化纤将引入具有一定资产实力且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有关要求的投资人作为重组方,展开资产重组。重组方通过定向

    增发等方式向丹东化纤注入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 亿元,且具有一定盈利能力的优

    质资产,使丹东化纤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成为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

    ⑵、2009 年12 月7 日,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丹东化纤的股

    份86,529,867 股于丹东市拍卖业有限公司拍卖大厅公开拍卖。在《拍卖特别说明告

    知书》中规定,竞买人应该能够按照丹东化纤重整计划的要求向丹东化纤注入具有盈

    利能力的优质资产,并对丹东化纤恢复持续经营能力提出切实可行的经营发展方案。

    经过公开竞拍,厦门永同昌集团有限公司竞得丹东化纤86,529,867 股股权,2010 年

    1 月22 日该部分股权已过户到厦门永同昌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永同昌集团有限公司

    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⑶、2009 年12 月9 日,厦门永同昌集团有限公司披露了增持丹东化纤股份的详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出具了《厦门永同昌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丹东化纤后续调整计

    划的说明》。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后续调整计划说明中,厦门永同昌集团有限公

    司承诺:为使丹东化纤恢复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厦门永同昌集团有限公司拟在未来

    十二个月内以丹东化纤向厦门永同昌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并购买厦门永同昌集团

    有限公司下属房地产及建设工程施工业务等优质资产的方式进行重组。

    ⑷、公司目前正积极努力配合重组方对拟注入资产进行评估审计工作。同时尽快

    完成上报材料,报送监管部门批准,争取早日恢复持续盈利能力,早日恢复上市交易。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

    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不适用 □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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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0 年01 月01 日 公司证券部电话沟通 投资者 恢复上市和重组情况

    2010 年03 月31 日 公司证券部电话沟通 投资者 恢复上市和重组情况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重整计划,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及公司原大股东丹东化学纤维(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让渡的股份共计108,386,578 股,受让后变现资金394,527,143.92

    元,全部用于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相关债权。2009 年12 月29 日,公司与11 家

    买受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股份变现资金已经全部缴

    齐,进入公司管理人帐户。2010 年1 月6 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9)

    丹民三破字第2-2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上述11 家买受人受让的股份合法有

    效。(详见2010 年1 月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公告)`

    2、2009 年12 月7 日,厦门永同昌集团有限公司经公开拍卖,竞拍了丹东化学纤

    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86,529,867 股股权,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过户手续于2010 年1 月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毕。(详见2009 年12 月9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司公告)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