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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路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8-88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按照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以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

行。

       (三)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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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相关

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

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

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

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

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

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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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进行调整: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

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

明细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

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

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

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修订,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

策的修订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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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调整了财务

报表列报相关项目,该会计政策变更,仅为财务报表列示项目发生变

化,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对公

司以往年度已披露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均不产生

影响。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

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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