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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路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01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 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9-14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全体董事书面同意,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会议的召

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周新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周新波先生由公司

副董事长改任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周新波先生简历

附后。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二)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张保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保同先生

由公司副总经理改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张保

同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审议《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原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

艾贻忠先生,委员周新波先生、张保同先生。

    现调整为:召集人周新波先生,委员张保同先生、王爱国先生。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2.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原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黄磊先

生(独立董事),委员周新波先生、王乐锦女士(独立董事)。

    现调整为:召集人黄磊先生(独立董事),委员张保同先生、王乐

锦女士(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3.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原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朱玲女

士(独立董事),委员周新波先生、王乐锦女士(独立董事)。

    现调整为:召集人朱玲女士(独立董事),委员张保同先生、王乐

锦女士(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4.关于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原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

王乐锦女士(独立董事),委员周新波先生、黄磊先生(独立董事)。

    现调整为:召集人王乐锦女士(独立董事),委员张保同先生、黄
磊先生(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四)审议《关于续签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公司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签署

之《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工程施工服务框架协议》及《金融服务框

架协议》已到期,为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与高速集团续

签相关协议。

    鉴于高速集团持有本公司 679,439,063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60.66%,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生产经营所需,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

高速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采购原材料(依据法律规定需要进行招投标的
采购除外)、提供工程施工服务(依据法律规定需要进行招投标的工程

除外)、高速集团通过有合格资质的金融机构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

金融服务。据此,双方拟续签《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工程施工服务
框架协议》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本次续签期限三年。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法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因此,该交易形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伟回避表决。

    详见 2019 年 2 月 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签订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的

公告》(2019-15)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等安排

将另行审议并公告。

    三、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独立董事事先了解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议案相关内

容,经认真审阅,同意将《关于续签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签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

    1.公司拟与高速集团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内容、形式以及审

议与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合同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关联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2.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续签是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为,有

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定价原则公允、客观,符合上市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将续签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事项提交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框架协议尚需获得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关于聘任张保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1.经审阅本次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张保同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

历、专业能力,我们认为:张保同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公司董事会聘任张保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提名、任职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张保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

意见。

   3.《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

    4.《工程施工服务框架协议》

    5.《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1 日
附件:

                          简     历



    周新波,男,汉族,1967 年 12 月出生,文化程度大学,高级工

程师。曾任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省路桥集团

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山东高速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

书记;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惩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保同,男,1967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山

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

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山东省路桥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惩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

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