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路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01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 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9-14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全体董事书面同意,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会议的召
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周新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周新波先生由公司
副董事长改任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周新波先生简历
附后。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二)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张保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保同先生
由公司副总经理改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张保
同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审议《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原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
艾贻忠先生,委员周新波先生、张保同先生。
现调整为:召集人周新波先生,委员张保同先生、王爱国先生。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2.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原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黄磊先
生(独立董事),委员周新波先生、王乐锦女士(独立董事)。
现调整为:召集人黄磊先生(独立董事),委员张保同先生、王乐
锦女士(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3.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原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朱玲女
士(独立董事),委员周新波先生、王乐锦女士(独立董事)。
现调整为:召集人朱玲女士(独立董事),委员张保同先生、王乐
锦女士(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4.关于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原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
王乐锦女士(独立董事),委员周新波先生、黄磊先生(独立董事)。
现调整为:召集人王乐锦女士(独立董事),委员张保同先生、黄
磊先生(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四)审议《关于续签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公司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签署
之《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工程施工服务框架协议》及《金融服务框
架协议》已到期,为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与高速集团续
签相关协议。
鉴于高速集团持有本公司 679,439,063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60.66%,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生产经营所需,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
高速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采购原材料(依据法律规定需要进行招投标的
采购除外)、提供工程施工服务(依据法律规定需要进行招投标的工程
除外)、高速集团通过有合格资质的金融机构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
金融服务。据此,双方拟续签《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工程施工服务
框架协议》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本次续签期限三年。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法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因此,该交易形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伟回避表决。
详见 2019 年 2 月 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签订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的
公告》(2019-15)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等安排
将另行审议并公告。
三、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独立董事事先了解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议案相关内
容,经认真审阅,同意将《关于续签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签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
1.公司拟与高速集团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内容、形式以及审
议与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合同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关联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2.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续签是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为,有
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定价原则公允、客观,符合上市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将续签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事项提交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框架协议尚需获得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关于聘任张保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1.经审阅本次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张保同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
历、专业能力,我们认为:张保同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公司董事会聘任张保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提名、任职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张保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
意见。
3.《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
4.《工程施工服务框架协议》
5.《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1 日
附件:
简 历
周新波,男,汉族,1967 年 12 月出生,文化程度大学,高级工
程师。曾任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省路桥集团
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山东高速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
书记;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惩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保同,男,1967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山
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
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山东省路桥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惩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
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