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路桥:独立董事黄磊述职报告2019-03-15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磊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 2018 年度的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
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
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得
到了有效的保障。
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和投票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 10 次会议,本人出席会议 10 次。本
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
且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全部议案,就其授权的范围、合理性和风险进行审慎判断,经认
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 年 1 月 12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
了《关于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2 月 6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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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4 月 23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表
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8 年 5 月 17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发表
了《关于向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转让债权的事前认可及独立
意见》。
5、2018 年 7 月 30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发表
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8 月 18 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注函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
7、2018 年 8 月 27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
表了《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8、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发
表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2018 年 12 月 21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发
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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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风险
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多次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
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
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
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2018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同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
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
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
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其他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独立董事:黄磊
2019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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