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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路桥: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03-15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三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条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者股权激励;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司收购其股份的;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
条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                           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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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因本章程
                                           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条          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
            注销。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 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 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
            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 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
                                           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十八)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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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个人代为行使。                 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
                                        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
                                        个人代为行使。
第一百一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八条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资方案;                       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方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和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上市方案;                     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公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 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公司形式的方案;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八) 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3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设置;                         事项;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   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十)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事项;                         设置;
         (十一)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一)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度;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
         (十二)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等高级管
         (十四)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事项;
         所;                           (十二)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五) 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    度;
         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三)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四)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五)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 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
                                        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七)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三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
十一条   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 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
         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
         票。                           票。


                                 4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董事会审议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会议作出决议。
第一百八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十五条   ……                          ……
          (五)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    (五)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
         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 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
         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 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
         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 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
         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 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可以采
         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 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
         润分配。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 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
         利润分配的,还应当兼顾公司成 还应当兼顾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
         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 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合理因素。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
                                       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
                                       同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
                                       相关比例计算。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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