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路桥: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15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先了解了《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19 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及《关于聘请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相关内容,经认真审
阅,同意该等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对
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为采购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
经营性往来。
2.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公司的担保为公司子公司之间的相互
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担保事项,亦不存在违规担保事
项。
二、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8 年度拟每 10 股派 0.75 元(含税)现金的
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三、关于聘请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9 年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年审
计费用 71.91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审计服务。
四、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不
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
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
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关于预计 2019 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威海商行开展存贷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威
海商行为公司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
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预计 2019 年度在威海商行存贷款
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
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
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六、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
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重大投资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
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
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新《公司法》相关内容,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
会议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均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修订《公司章
程》。
独立董事:黄磊 王乐锦 朱玲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