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路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2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9-39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
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
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及深交所《关于新金融工具、
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等要求,公司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
施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上述事项涉及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 年,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2018 年 8 月,
深交所发布《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要求境
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修订后的
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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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于 2017 年发
布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项目包括:对上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所规定的金融资产的分类、计量及列报,并按该通知规定的时间执行
新会计政策,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
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
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将非交易性权益
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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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
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
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
公司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
调整 2018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
务指标。
四、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情况
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
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国家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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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主要会计政策的修订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
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国家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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