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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路桥: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23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1-103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

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对本次股东大会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

司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

性。

       电话:0531-68906077
       传真:0531-68906075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5.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22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7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4677 号山东高速

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经理林存友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

份 1,182,217,5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28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1,070,776,0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710%。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11,441,57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1574%。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12,604,072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20%。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

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周新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得票情况

                               票数                   占百分比(%)

总表决情况                 1,182,217,589               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112,604,072                10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02 选举马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得票情况

                               票数                   占百分比(%)

总表决情况                 1,182,216,589               99.9999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112,603,072                99.9991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会议选举周新波先生、马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瑜、田峰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