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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港: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2018-12-03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8-10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与广发信德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智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珠海康远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及其他合作方共同设立“广发信德珠海港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以下简称“基金”],具体详见刊登

于 2017 年 7 月 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2017 年 11 月 7 日,该基金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正式名称为“广

州南鑫珠海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AL7X33W,具体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
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截止本公告日,该基

金已募集完毕。

    二、基金认购出资及募集进展情况
    近日,该基金已募集完毕,同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将基金普通

合伙人及管理人变更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普通合伙人广

发信德智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珠海康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退出

合伙。上述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一)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1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万元)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
                    普通合伙人         货币       2,950       20.00%
    有限公司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货币       5,000       33.90%
        司
广州鑫禾投资合伙
                    有限合伙人         货币       5,000       33.90%
企业(有限合伙)
     王元贤         有限合伙人         货币        600        4.07%

     林恒浩         有限合伙人         货币        600        4.07%

     黎锦莲         有限合伙人         货币        600        4.07%

                   合计                          14,750       100%

  (二)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1、广州鑫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王锦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KLPM0A

    注册时间:2017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二路 79 号(自编北区 B-1

写字楼南村镇万博二路 79 号)202 房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

管理服务。

    2、王元贤

    身份证号码:340111********4517

    身份证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路

    3、林恒浩

    身份证号码:441302********0510

    身份证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

                                                                       2
    4、黎锦莲

    身份证号码:440721********0065

    身份证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田心路

    上述合伙人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

安排。

    截止本公告日,该基金全体合伙人已签署了《广州南鑫珠海港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并已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完成基金认缴出资义务。

    三、备查文件

    广州南鑫珠海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准予变更登记通
知书。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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