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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港: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18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9-013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1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 年 1 月 17 日的交易

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②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 年 1 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 月 17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珠海情侣南路 278 号 4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李少汕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205,825,287 股,占上
                                   1
市公司总股份的 26.06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04,777,347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25.93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1,047,94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132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1.00 关于珠海港物流与珠海可乐开展日常合作业务的关联交

易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462,7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39%;

反对 265,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92%;弃权 9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324%;反

对 265,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817%;弃权 9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859%。

    议案 2.00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

局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4,803,2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034%;

反对 1,022,0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66%;弃权 0
                                 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2463%;反对

1,022,0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753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035,9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65%;

反对 785,3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16%;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778%;反

对 637,6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3.5363%;弃权 9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0859%。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03,923,947 股股

份,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778%;反

对 637,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5363%;弃权 9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859%。

    议案 5.00 关于梧州港务拟向农业银行梧州分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
                                 3
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4,981,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00%;

反对 740,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99%;弃权 10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易朝蓬、林一斌;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股东
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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