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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港: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下属企业100%股权的进展公告2019-03-14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9-020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下属企业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

下属企业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企业珠海港惠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惠租赁”)、珠海港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港瑞基金”)、珠海港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

瑞保理”)的100%股权作为资产包,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进行转让,挂

牌底价为223,176,902.8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公开挂牌
转让下属企业100%股权的公告》。

    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3月5日,公司将上述资产包在交易中心公

开挂牌。近日,公司收到交易中心出具的《组织签约通知书》,确认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珠海港控股

(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控香港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该

资产包最终受让方,受让价格为挂牌底价223,176,902.85元。公司依
据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于2019年3月13日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

合同》。

    因珠海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港控香港公司为珠海港集团全资

                                   1
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

行,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4条规定

履行相关程序。

     一、 受让方基本情况

     (一)珠海港集团

     1、公司名称: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82470519E

     3、成立时间:2008年12月19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351,940万元

     5、注册地址:珠海市南水镇榕湾路16号高栏港大厦第24层2401
号

     6、法定代表人:欧辉生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8、经营范围:港口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经营、管理、项目投

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珠海港集团是2008年组建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主要从事港口、

土地及其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管理和经营,近三年业务发展稳健,

经营状况正常。截止2017年12月31日,珠海港集团经审计总资产

2,244,743.26万元、净资产871,911.59万元,营业收入为416,941.81

万元,净利润4,294.99万元。截止2018年9月30日,珠海港集团未经

审计总资产2,578,142.59万元、净资产953,241.44万元,营业收入

408,380.08万元,净利润-4,597.97万元。

                              2
    10、股权结构: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珠海港集团

100%股权。

    11、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珠海港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

    12、信用情况: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途径核查,珠海港集

团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二)港控香港公司

    1、公司名称:珠海港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2、公司登记证号码:62374831-000-11-18-4

    3、注册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中路3105-313号永业中心20楼C室

    4、注册资本:HKD1,262,244元港币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刘博韬

    7、主要股东及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港控香港公司系公司控股股

东珠海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8、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公司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货物

代理、仓储等业务。截止2017年12月31日,港控香港公司经审计资产

总额5,445.86万元,净资产71.03万元,营业收入79,231.09万元,净
利润-72.20万元。截止2018年9月30日,港控香港公司未经审计资产

总额9,430.50万元,净资产-47.32万元,营业收入68,578.32万元,

净利润-118.24万元。

    9、信用情况:港控香港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二、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转让方: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港香港有限公司;

    受让方: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港控股(香港)有限公

                                3
司组成的联合体;

    (一)产权转让的方式

    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发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采用协议

转让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实施产权

交易。

    (二)产权转让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

    采用“人随资产走”的职工安置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

关规定,公司变更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者的工作年

限连续计算。本次转让不涉及退休人员的补充养老待遇问题。

    (三)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

    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前后的标的企业的债
权债务处理:1)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本次工

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2)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至标的

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前的标的企
业享有和承担;3)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次日起新增的债权债

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4)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

继续履行由工商变更前的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合同。
    (四)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受让方采用一次付清的方式。受让方向交易中心交纳的保证金

66,953,072.26元由交易中心无息转付给转让方,并在转让方收讫之

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价款在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156,223,830.59元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交

易价款应通过交易中心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支付。

    (五)损益处理事项

                             4
    标的企业自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

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和享有。

    (六)工商变更及产权交割

    经各方协商和共同配合,由受让方在期限内完成所转让产权的工

商变更手续,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

    (七)产权转让的税收和费用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产权

转让中涉及的有关费用,经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约定,由各方按照有

关国家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订,并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审批机构批准后
生效。

    三、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挂牌转让港惠租赁、港瑞基金及港瑞保理的100%股权,有利
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集中资源发展港口物流、综合能源等主

营业务,增强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因过渡期损益

由受让方承担和享有,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预计对公司2019年利润不产
生影响,转让完成后,上述三家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将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相关规定收取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

款,并与受让方共同办理股权交割和工商变更手续。公司将根据本事

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产权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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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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