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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港: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8-01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9-07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 年 7 月 31 日的交易
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②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 年 7 月 30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珠海情侣南路 278 号 4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总裁黄志华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04,248,228 股,占上

                                   1
市公司总股份的 32.69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
份 276,622,71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73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3 人,代表股份 27,625,50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69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248,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项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2.01 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248,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2 债券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248,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3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总表决情况:
                                2
    同意 304,248,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4 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248,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5 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248,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6 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248,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7 发行债券的上市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248,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8 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248,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3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局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
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248,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0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248,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易朝蓬、林一斌;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股东
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4
    2019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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