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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港: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2020-04-03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0-025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8 号)文件核准,珠海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0,883,97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2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019,999,986.2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8,430,203.2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01,569,783.03 元,拟投入港口设备

升级和港航江海联动配套船舶项目。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

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360 号)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

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31,834.33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70,204.73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及现

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产品尚未到期金额

为 31,5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余额 38,704.73 万元。募集

                                                                   1
资金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截至 2020
                                          拟使用募   年 2 月 29    已使用
                 实施        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集资金(万 日已投入募    募集资
                 主体        (万元)
                                            元)     集资金(万    金比例
                                                       元)
6 艘 拖 轮 项 珠海港拖轮
                             20,000.00    20,000.00    12,255.00   61.28%
目              有限公司
25 艘 3,500
吨级内 河多                  21,250.00    21,250.00    7,979.20    37.55%
用途船        珠海港航运
2 艘 沿 海 有限公司
12,500 吨 级 (以下简称      14,000.00     9,267.00    5,296.13    57.15%
海船            珠海港航
2 艘 沿 海        运)
45000 吨 级                  34,000.00    33,639.97      0.00      0.00%
海船项目
              珠海港成功
2 艘 沿 海 航运有限公
25,800 吨 级 司(以下简      16,000.00    16,000.00    6,304.00    39.40%
海船          称“珠海港
              成功航运”)
          合计               105,250.00   100,156.97   31,834.33   31.78%

    (三)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为缩短船舶建造期,更好匹配客户专用码头靠泊标准,快速建立

业务通道,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原

有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业务布局不变的情况下,拟将原募投项目珠海

港成功航运购置“2 艘沿海 25,800 吨级海船”变更为购置原交易对手

方“2 艘沿海 22,500 吨级海船”的在建订单,项目总投资不超过 16,000

万元,所需资金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解决。

    本次变更主要是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船舶船型的变更,募集

资金仍投向港航江海联动配套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本

次变更募投项目涉及的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1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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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九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

弃权 0 人。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计划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航运持股 51%的珠海

港成功航运购置 2 艘 25,800 吨级沿海多用途船舶,用于拓展钢材等

散杂货的沿海运输业务。该项目将在市场择优选择交易对象,单船造

价约为 8,000 万元/艘,项目总投资约为 16,000 万元,所需资金通过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解决,拟以公司出资及提供委托贷

款方式进行投资。该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5.63%,税后投资

回收期为 6.06 年。

    该项目已通过向珠海港成功航运另一持股 49%的股东海南成功

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功网联”)及其全资子公司海南

和盛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和盛”)购置在建订单的方式,

获取其目前正在建造的两艘 2.58 万吨多用途海船的所有权。截止目

前,本项目累计已投入金额为 6,304 万元。

    (二)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实施原募投项目主要是为了抢抓航运业复苏机遇,培育及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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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司自身的航运队伍,完善集疏运体系,实现港口、航运产业的良

性互动,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鉴于原募投项目因船厂原因致使建造期延迟,而现有 2 艘 2.25

万吨级在建船舶目前已在船台合拢,交船期符合业务开展需求,且考

虑到作业停靠码头对船舶装载量的限制因素,拟进行本次募投项目船

型的变更,变更后将有利于缩短船舶建造期,更好匹配客户专用码头

靠泊标准,快速建立业务通道,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本项目为购置 2 艘 2.25 万吨级沿海多用途船舶,用于拓展北方

港口至华南的钢材等散杂货的沿海运输业务。本项目原交易对手方不

变,单船造价不超过 8,000 万元/艘,项目总投资不超过 16,000 万元,

预计将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交付使用。所需资金通过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解决,拟以公司出资及提供委托贷款方式进行

投资。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根据水运“十三五”规划的主要任务要求,水运企业要以主要港

口为重点,强化优化装卸主业,积极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公司有序

发展散杂货船队,正是积极响应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随着航运业周

期性改善,布局船队迅速抢占内贸航运市场,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综

合竞争力,提高公司整体效益。

    珠海港作为珠江西岸主枢纽港,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及完善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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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基础设施配套,通过购置海船开展南北内贸钢材散货运输业务,借

助合作方在区域钢材运输市场的优势,并结合珠海港完善的集疏运体

系优势,有助于打造以珠海港为核心的珠江西岸钢材物流中心,做大

做强珠海港钢材货物吞吐量,打造港口精品货种。

   (三)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市场经济风险

   目前全球经济复苏受阻,国内经济增速存在较大下行压力,国际

国内需求不足,存在航运运价达不到预期的可能性,从而导致预测效

益无法完全实现。此外,腹地范围经济发展的波动,将一定程度影响

项目的经营业绩。公司将采取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船

舶运营效率、与客户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等措施,力争货源稳定,增强

船舶盈利能力,最大程度降低市场经济带来的风险。

   2、运营管理风险

   由于等泊和作业时间的不确定性,导致无法及时装卸货物,影响

航线正常运营,使得船舶的实际载货量和周转率下降,达不到预期收

益。公司将积极配合航线计划,加强与靠泊码头沟通,加大船舶人员

培训投入,提升运营管理效率从而提高船舶运营效率。

   3、管理风险

   项目公司在船舶的运作与管理方面经验有待增强,而航运业务需

要规范的技术与管理手段来保障,项目公司将持续加强对从业船员的

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方案等专业培训,以尽量减少船舶运营的

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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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重大经营风险

    运营过程中,船舶会遭遇到碰撞、搁浅、劫持等重大安全事故,

船舶的完整性容易受到损害甚至灭失,且根据《油污民事责任公约》,

船舶所有人承担油污损害赔偿责任,如果船舶沉没,要承担打捞的义

务,或负担强制打捞的费用。鉴于航运业的高风险性,公司将通过购

买保险的方式来规避相应风险,降低可能的损失。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在 18 年运营期内,预计年均营业收入为 5,112

万元,年均净利润为 1,079 万元,在全投资(税后)方式下,该项目

投资回收期为 7.03 年,内部收益率为 15.71%。项目经济效益良好。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为了更好的适应当前的市场环境

及项目实际情况,没有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

发,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有利于公司培育及壮大自有航运队伍,提

升珠海港航运配套服务的综合竞争力,满足珠海港港口航运主业的战

略发展需求;另一方面可借力合作方货源优势,布局东北至华南沿海

散杂货业务,打造以珠海港为核心的钢材物流中心。本项目的实施有

利于促进珠海港吞吐量的稳定增长,推动珠海港口经济的良性发展。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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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需求,公司对新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有助于保障募

集资金使用效益。

    2、公司董事局就审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事

项召开了董事局会议,会议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

划及市场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本次变更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的有关

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珠海港本次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系出于市场变化以及公司自身情况,

经公司研究论证后的决策,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

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已经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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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已发表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对珠海

港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事项无异议。上述事项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九十六次会议决议;

    2、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之核查意见;

    5、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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