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03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0-030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第九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符合《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8 号)文件核准,公司已完
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到位。考虑到为
缩短船舶建造期,更好匹配客户专用码头靠泊标准,快速建立业务通
道,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原有募集
资金投资方向及业务布局不变的情况下,拟将原募投项目珠海港成功
航运购置“2 艘沿海 25,800 吨级海船”变更为购置原交易对手方“2
艘沿海 22,500 吨级海船”的在建订单,项目总投资不超过 16,000 万元,
所需资金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解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0 年 4 月 3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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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事项符合
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本次变更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均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
公司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事
项。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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