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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0-04-2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珠海港
 保荐代表人姓名:邢仁田                          联系电话:010-66237623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龙                            联系电话:021-60870878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是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7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受“新冠疫情”影响,造船厂技术人员返岗、造船
                                                所需原材料及设备供应等延期,珠海港非公开发行
                                                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延后至2021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在《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对该事项进行了公
                                                告。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0.04.14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相关法规的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 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措施
1.公司关于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控股股东关于配股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不适用
                                                       是
                  的承诺
  5.公司关于避免与珠海港昇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 、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无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邢仁田                   张龙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