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0-04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
体监事。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公
司基本情况,重要事项及财务报表等。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局编制和审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
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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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需要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
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该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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