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珠海港: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6-05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0-050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一)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930,424,895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 每 10 股 分派股利 人民币 0.5 元(含税 ),共计 股利人 民币

46,521,244.75 元,占公司 2019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比例为 20.96%,剩余未分配利润 330,885,472.51 元留存下一年。如公

司在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增发、回购、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

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份数发生变化,每股股息将在合计派息总额

不变的前提下相应调整。详见刊登于 2020 年 6 月 3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二)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一致。

    (四)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


                                     1
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30,424,895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11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2
    (二)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三)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080                黄志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6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6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一)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情侣南路 278 号

    (二)咨询联系人:黄一桓,李然
    (三)咨询电话:0756-3292216,3292215

    (四)传真电话:0756-3292216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的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
    (三)第九届董事局第九十七次会议相关决议。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 年 6 月 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