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2020-07-29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市南水镇榕湾路16号2001-2号办公)
2020年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 楼
路759号30层
签署日期:2020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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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71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
不超过 10.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本期债券简称“20 珠海 01”,债券代码为“149188”。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
超过 5.00 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5,000,000 万张,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
发行,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
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
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主体评级为 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567,334.23 万(2020 年 3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
资产负债率为 43.5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1.97%;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77 亿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实
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060.80 万元、16,878.68 万元和 22,197.43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
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
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
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
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
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
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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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
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
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
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
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
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担保情况:无。
11、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3.50%-4.5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
票面利率。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T 日)在深圳交易所
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
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2、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价配售的方式发行。网下申
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
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进行。
13、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
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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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
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4、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
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6、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未达到 AAA 级,不符合质
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17、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珠海港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
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8、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
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9、如遇市场变化,经所有簿记参与方一致同意方可取消发行。
20、发行人为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简称:珠海港,股票代码:000507),截
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发行人股票处于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状态,不存在因业绩重
大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而影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条件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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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珠
指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海港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本期债券 指
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期发行而组织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珠海
募集说明书 指 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在登记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符合《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
合格投资者 指
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指
请表》 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利率询价区间后,投资
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
簿记建档 指
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
期债券的最终发行规模及发行利率的过程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一个起息日起至下一个起息日的前
计息年度 指
一个自然日止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用于支付本期债券每个计息年度利息
年度付息款项 指
的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
工作日 指
或休息日)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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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全称: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简称:“20 珠海 01”。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10.0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
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5.00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
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
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债券
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或减去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后 2 年票面
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
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若债券持有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票
面面值加第 3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20 年 8 月 3 日。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业务规则办理。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8 月 3 日。若投
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8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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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兑付日:2025 年 8 月 3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8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
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回售申报日
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则本次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
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5、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
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
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6、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
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
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8、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19、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
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1、发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为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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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到期的债务融资工
具。
24、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5、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
等级为 AA+级,不符合质押式回购条件
26、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
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
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
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
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
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8、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20 年 7 月 29 日)
T-1 日 网下询价(簿记)
(2020 年 7 月 30 日)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20 年 7 月 31 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T+1 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 17: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
(2020 年 8 月 3 日)
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2 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20 年 8 月 4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
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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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3.50%-4.50%,最终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
建档结果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30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
投资者必须在 2020 年 7 月 30 日(T-1 日)14:00 至 17:00 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
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
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3)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并为 100 万元(1,000 手,10,000 张)的整数倍;
(5)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
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 7 条之填写示例);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20 年 7 月 30 日(T-1 日)14:00 至 17:
00,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并加盖有效印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加盖有效印章的风险告知书(见附件二)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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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簿记管
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投资者如需
对已提交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
改的,须征得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
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传真:021-23212013、021-63462758
联系电话:021-23154245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
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
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5.00 亿元,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20 年 7 月 31 日(T 日)的
9:00-17:00 和 2020 年 8 月 3 日(T+1 日)的 9:00-17: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必须在 2020 年 7 月 30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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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欲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配售数量,并向合格机
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
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
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
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
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
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主承销商有权根据时间、长期合作等因素
配售。经主承销商及配售对象协商,可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
调整。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20 年 8 月 3 日
(T+1 日)17:00 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投资者全
称和“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账号:310066726018150002272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1290050037
联系人:郭依枫
联系电话:010-88027311
传真:010-88027190、010-88027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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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20 年 8 月 3 日(T+1 日)17:00 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被视为
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
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一)发行人
发行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南水镇榕湾路 16 号 2001-2 号办公
办公地址:珠海市情侣南路 278 号
法定代表人:欧辉生
信息事务披露人:薛楠
联系人:黄一桓
电话:0756-3292223
传真:0756-3292216
(二)牵头主承销商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项目主办人:郑非
项目组其他人员:方璐洋、王家滢
11
电话:0756-3292216
传真:0756-3292216
(三)联席主承销商
1、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 号 30 层
法定代表人:宋卫东
项目负责人:王秋博
项目组成员:黄蒙
电话:010-86721520
传真:010-86721489
2、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法定代表人:陈琨
项目负责人:帅良元
项目组成员:李超
电话:010-59355739
传真:010-56437017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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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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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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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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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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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3+2年期
申购价位(%) 申购金额 (万元)
投资者账户信息
申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深交所账户名称
深交所账户号码
重要提示:
1、 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账户并可用。本期债券
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最低为1,000万元(含),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2、 债券简称/代码:20珠海01/149188;利率区间:3.50%-4.50%;发行规模不超过5.00亿元;期限3+2
年;债项/主体评级:AA+/AA+;起息日:2020年8月3日;缴款日:2020年8月3日。
3、 投资者将本《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填妥并加盖有效印章后,请于2020年7月30日14:00-17:00
和附件三风险揭示书(加盖有效印章)一并传真至:021-23212013、021-63462758;咨询电话:021-
23154245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
,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
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显示时间为准;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
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
簿记管理人有权依据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
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
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
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
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
理人和/或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并取得监管机构同意后(如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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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市场变化,导致本期债券合规申购金额不足基础发行规模,
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发行;
7、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并签署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8、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
关证明;
9、申购人已阅读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确认自身属于 ( ) 类投资者(请填
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所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B或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
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是 ( )否
10、申购人理解并确认,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
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
益,未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助。
11、申购人理解并确认,自身不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
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等任意一种情形。如是,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
(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12、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
低或抬高利率、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有效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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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2017年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
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
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
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
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
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
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
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
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F)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
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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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前,应当知
悉并自行承担债券市场以下风险: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放大交易
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
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
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 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
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
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
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
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 融资方需要及时
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
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本 《风险告知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及交易的所有风
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前,应充分了解该类债券的相关风险以及债券发行人的相
关情况,认真阅读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
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本机构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以上《风险告知书》,且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愿意承担投资
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债券的风险和损失。
(有效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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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
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
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
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3、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金额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
购需求(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7条之填写示例);
4、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
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应
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00%-5.60%。某投资者拟
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5.10% 1,000
5.20% 1,000
5.30% 1,000
5.40% 1,000
5.50% 1,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5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50%,但高于或等于5.4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4,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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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40%,但高于或等于5.3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3,000万
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30%,但高于或等于5.2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万
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20%,但高于或等于5.1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
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1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加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2020年7月30日(T-1日)10:00-17:00
将本表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机构投资者
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
负责。
10、参与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
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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