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关于珠海港香港拟向招商银行香港分行申请并购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7-30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0-073
关于珠海港香港拟向招商银行香港分行申请并购贷款
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贷款及担保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增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
发展动力、扩大港口航运业务网络、实现西江流域和长江流域物流协同
效应,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珠海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
香港”)向香港上市公司兴华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兴华港口,
股票代码:01990.HK)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性有条件全面现金要约,拟
以现金要约收购兴华港口 100%的股份。
为此,珠海港香港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香港分行”)申请不超过港币 23 亿元且不超过最终收购总
对价的并购融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为 5 年,贷款利率以银行最终审批
结果为准,贷款用途为支付全面要约收购兴华港口的对价。同时,公司
及珠海港香港拟根据收购进度及并购贷款的要求为上述贷款提供相应
担保。相关贷款、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
零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
权 0 人。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
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
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就上述董事会决议暂缓披露。
该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因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的公司累计
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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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港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3 年 9 月 25 日
3、公司登记证号码:62087771-000-09-19-4
4、注册地址:香港干诺道中 137-139 号三台大厦 12 字楼全层
5、注册资本:780 万港元
6、法定代表人:陈虹
7、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8、主要股东:公司持有珠海港香港 100%股权。
9、主营业务:贸易、物流服务、信息咨询、股权投资。
10、信用情况:珠海港香港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9.6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100%
珠海港香港有限公司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19 年/ 2020 年 1-3 月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2
资产总额 6,964,499.91 6,632,061.89
负债总额 662,787.62 248,790.91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301,712.29 6,383,270.98
营业收入 289,767,514.33 391,638.51
利润总额 -347,057.77 -44,579.42
净利润 -347,057.77 -44,579.42
注:以上数据为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珠海港香港拟向招商银行香港分行申请不超过港币 23 亿元且不超
过最终收购总对价的并购融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为 5 年,贷款利率以
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贷款用途为支付要约收购兴华港口的对价。同
时:
(1)公司拟为上述并购贷款提供人民币现金或存单监管,如总交
易对价不超过港币 21 亿元,公司拟提供不低于总交易对价 40%的人民
币现金或存单监管,如总交易对价超过港币 21 亿元,公司拟追加超过
部分全额人民币现金或存单监管;
(2)在使用并购贷款至顺利完成收购兴华港口后,根据收购进度
及并购贷款的要求,进一步将公司所持珠海港香港 100%股权及珠海港
香港所持兴华港口股权为上述并购贷款提供担保;
(3)在顺利完成收购兴华港口后,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开立金额不超过港
币 23 亿元的融资性保函用于上述并购贷款担保,并将上述现金或存单,
以及兴华港口持有的下属企业所有股份为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开立的融
资性保函提供质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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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贷款、担保协议尚未签署,相关协议中涉及上述担保事项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局意见
珠海港香港本次向招商银行香港分行申请并购贷款是用于支付要
约收购兴华港口的对价,公司及珠海港香港为此提供担保可以使珠海港
香港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确保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公司此次收购兴华
港口,有利于公司突破珠西地区腹地经济总量局限,拓展物理发展空间,
进而构建珠江、西江及长江流域港口网络;同时通过借助珠海港现有的
航运、物流等配套服务资源,着力挖掘长江流域的相关业务机会,实现
协同一体化发展,进而扩大公司港口物流主业规模效应,增厚公司业绩,
提升珠海港的港口业务竞争力。
珠海港香港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对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
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该担保事项的风
险可控。鉴于珠海港香港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香港未就上述担保
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 2020 年 6 月末,公司董事局已审批的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为 359,519.1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9.31%;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已审批担保总额为 299,719.1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7.78%;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已审批担保总额为 59,8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53%(注:以上数据含本项担保金额)。无逾期
债务对应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事
项。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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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零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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