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零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21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0-083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零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第九届
董事局第一百零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以专人、传真及电
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上午 10:00 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
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董事局主席欧辉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
人,拟变更为由董事、总裁黄志华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本次变
更不会导致公司经营发生变化,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
容详见刊登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关于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承担
管理或监督职责的管理人员合法权益,公司拟继续投保董事、监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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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以下简称“责任保险”),责任限额不低于人
民币 3,000 万元,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20 万元/年,保险期限为 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被保险人包括: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承担管理或监督职责的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为该
事项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时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并由董事局转
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投保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
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
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
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关于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 2020
年 9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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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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