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一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0-119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一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第九届
董事局第一百一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以专人、传真
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会议符合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局审议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基本情况,重要事项及财务报表等。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关于公司拟放弃对参股企业中化珠海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
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中化珠海石化储
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珠海”)45%股权,中化国际石油(巴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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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巴哈马”)、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化能源”)分别持有中化珠海 25%、30%股权。
为实现仓储物流业务管理和股权的统一,确保业务单元经营管理
的相对独立性,提升专业化经营能力,中化巴哈马及中化能源拟将其持
有的中化珠海股权转让给中化能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物
流”),因中化巴哈马及中化物流为中化能源下属全资企业,此次股权转
让是中化能源的内部资源整合举措,不影响中化珠海原有资产及正常经
营活动,为维持中化珠海的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各股东方利益,公司拟
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关于珠海港明向民生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
团有限公司持股 52%珠海港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
明”)拟向民生银行珠海分行申请低风险履约保函授信业务,授信额度
为不超过 400 万元,其中存量额度 200 万元,本次新增额度 200 万元,
贷款利率将根据市场利率情况择优选择授信使用方案。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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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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