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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港: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一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0-119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一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第九届

董事局第一百一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以专人、传真

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会议符合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局审议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基本情况,重要事项及财务报表等。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关于公司拟放弃对参股企业中化珠海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

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中化珠海石化储

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珠海”)45%股权,中化国际石油(巴哈

                                   1
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巴哈马”)、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化能源”)分别持有中化珠海 25%、30%股权。

    为实现仓储物流业务管理和股权的统一,确保业务单元经营管理

的相对独立性,提升专业化经营能力,中化巴哈马及中化能源拟将其持

有的中化珠海股权转让给中化能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物

流”),因中化巴哈马及中化物流为中化能源下属全资企业,此次股权转

让是中化能源的内部资源整合举措,不影响中化珠海原有资产及正常经

营活动,为维持中化珠海的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各股东方利益,公司拟

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关于珠海港明向民生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

团有限公司持股 52%珠海港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

明”)拟向民生银行珠海分行申请低风险履约保函授信业务,授信额度

为不超过 400 万元,其中存量额度 200 万元,本次新增额度 200 万元,

贷款利率将根据市场利率情况择优选择授信使用方案。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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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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