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一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25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0-123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一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第九届
董事局第一百一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以专人、传真
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拟实施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投资者利
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
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 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
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4 元/股,
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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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关于拟实施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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