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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港:关于董事局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20-12-14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0-13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局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
董事局、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拟开展相关换届选举工作。为了顺利
完成董事局、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本
公司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就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监事会的组成和任期
    按照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十届董事局将由 9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4 名;第九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
监事 1 名。董事、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
期三年。
    二、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推荐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公司现任董事局、监事会和连续 180 天以上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不含股票代理权)的股东,可以
采用书面形式推荐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公司现任董事局、监事会、持有或合并持有
1%以上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推荐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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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公司现任董事局、监事会和连续 180 天以上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不含股票代理权)的股东,可以
采用书面形式推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四)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监事选举采用
直接投票制,即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时,
股东所持每一份股份在每个议案上对应一份表决票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17:00
前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董事局、监事会推荐董事、监事候选人并提交
相关文件(详见附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到期后,本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独立董
事将对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人选,将
提交本公司董事局审议。
    3、本公司董事局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
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在上述推荐时间到期后,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被提名的监
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
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前作出书面承诺,
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能勤勉履
行董事、监事职责,独立董事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6、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在发布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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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经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依法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就符合条件的董事、监事候选
人进行投票选举。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新任董事、监事
开始履职。在新一届董事局董事、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九届董事局
董事、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
    (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
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
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
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
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
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
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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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上述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
无效。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依法解除其职务。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相关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
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资格;
    2、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有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根据相关规定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若在公司发布召开关于
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独立
董事候选人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
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
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
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7、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
人: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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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
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
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
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
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
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9)已在其他五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人员;
    (10)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
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下列
文件:
    1、董事、监事候选人推荐表(详见附件,需提供原件);
    2、推荐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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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推荐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职称(资
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则需提供下列原件:《独立董事提
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如需
上述声明及履历表电子版本,请向本公司指定联系人申请领取。独立
董事候选人同时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被提名董事候选人出具的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
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
实履行职责;
    6、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符合推荐条件的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
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
备查);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出之日的所持公司股份凭证。
    (三)推荐人向本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应在 2020 年 12 月 17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
寄(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四)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本公司进行对提名文件资料
真实性的调查工作,以及根据本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然、明月
    2、联系电话:0756-3292216、329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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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传真:0756-3292216
4、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情侣南路 278 号董事局秘书处
5、邮政编码:519015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 年 12 月 14 日




                         7
  附件:
                     董事、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信息
   推荐人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候选人信息
   姓名                 候选类别          □董事    □独立董事   □监事
   性别                 出生年月                      出生地
   民族                 工作时间                     入党时间
  最高学历                              职     称

  获得时间                              获得时间

  证书号码                              证书号码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住址
                                                    深圳证券
是否持有珠海港股票      持股数量
                                                    帐户卡号
  办公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工
   作
   经
   历
   学
   习
   经
   历
   及
   培
   训
   情
   况

                                   8
   兼
   职
   情
   况

其它需说   1、 有无受过深沪证券交易所和监管部门的处分或惩戒情况
  明情况
                           2、 有无持有公司股票
      家
      庭
      成
      员
      及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推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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