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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港:关于召开“20珠海01”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20-12-14  

                        债券代码:149188.SZ                                  债券简称:20珠海0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珠海01”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需经
  代表债券未偿还债券总额且具有表决权的5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
  人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每期债
  券未偿还债券总额且具有表决权的50%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
  同意方可生效。

      2、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作出之
  日起生效,但其中涉及须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事项,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后方能生效。



    一、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0月2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1971号”文件核准,
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0年7月30日,发行人发行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149188.SZ,债券简称:“20珠海
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4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规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就召集本期债
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1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15:00-16:30
    (三)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现场和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投票表决。
    (四)债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以下午15:00时交易时间结
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五)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议案
全文见附件一)
     议案二:《关于修订“20珠海01”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的
议案》
     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中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
之日前第7个交易日,即2020年12月17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召集人,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前在相关媒体上发出
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内容。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包括增
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或不符合《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六
条内容要求的提案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六)出席会议的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0珠海01”之债券持
有人均有权参与或委派代表参与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下列机构可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在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
决权;下列机构为债券持有人的,其代表的本次债券中本期债券张数不计入有
表决权的本次债券中本期债券张数总数:

     (1)发行人或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关联方;

     (2)债券持有人为本期债券担保人或其关联方;

     (3)债券持有人为本期债券出质股权/股票的所在公司或其关联方;

     (4)债券持有人为本期债券抵/质押资产拥有者或其关联方;



                                    2
    (5)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本期债券属于如下情形之一:1)已届本金兑付
日,兑付资金已由发行人向兑付代理人支付并且已经可以向债券持有人进行本
息兑付的债券。兑付资金包括每期债券截至本金兑付日的根据每期债券条款应
支付的全部利息和本金;2)不具备有效请求权的债券。

    3、见证律师。

    4、受托管理人代表。

    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一)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债券持有人的证券账户卡(或
持有本次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债券持有人的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次债券的
证明文件)。
   (二)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有
本次债券的证明文件);代理人参会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持有人会议授
权委托书、持有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次债券的证明文件)。
   (三)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法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名。债券持有人或其
代理人将上述材料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前,通过电子邮件送至会议召集人
及发行人律师处,或通过邮寄方式送至发行人处,邮寄方式的接收时间以发行
人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的债券持有人,视为不参
加本次会议。
   (四)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受托管理人/会议召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3310室
   联系人:郑非、徐超
   电话:021-23212004
   邮箱:htbondhx@126.com



                                  3
    传真:021-23212013


    发行人律师: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景山路东大商业中心15、16 楼
    联系人:易朝蓬
    邮箱:yizhaopeng@dslawyer.com
    电话:0756-3355171
    传真:0756-3355170


    发行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南路278号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4
    联系人:明月
    电话:0756-3292216
    传真:0756-3292216


     四、表决程序与效力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参会的债券持有人应在表决截止时间前,将表决票通过邮寄或现场
送达的方式送至发行人处,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会议召集人及发行人律师
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表决票的已办理出席登记的债券持有人,其所持表决权的
本次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将计为“弃权”。
    3、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若多次投票表决,将以最后一次收到的有效投票
为准。
    4、向会议提交的每一项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
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每1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1票表决
权。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
弃权。提供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参与持有人会议但未提供表
决票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每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
决结果计为“弃权”。
    5、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进行表决,需于2020年12月28日下午17:00前,将



                                     4
表决票以邮寄或现场方式送至发行人处(以相关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或者
将表决票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同时发送至会议召集人及发行人律师处,未同时
发 送 的 视 为 “ 弃 权 ” ( 电 子 邮 箱 : htbondhx@126.com 、
yizhaopeng@dslawyer.com);其中,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表决票的,应当同时于
2020年12月31日下午17:30之前将表决票纸质版原件邮寄至发行人处(地址:广东
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南路278号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4,收件人:明月)。
    6、每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为两人,负责债券持有人会议计票和监
票。
    7、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议案应分开审议、表决,同一事项应当为一个议
案。
    8、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持有人审议后,涉及须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事
项,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对决议生效之
日起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未参加会议、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
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
效力和约束力。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受托管理人/会议召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3310室
       联系人:郑非、徐超
       电话:021-23212004
       邮箱:htbondhx@126.com
       传真:021-23212013


       发行人律师: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景山路东大商业中心15、16 楼
       联系人:易朝蓬
       邮箱:yizhaopeng@dslawyer.com
       电话:0756-3355171
       传真:0756-3355170



                                        5
    发行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南路278号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4
    联系人:明月
    电话:0756-3292216
    传真:0756-3292216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应自行承担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
费、食宿费等费用。
   (二)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
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三)召集人可以就公告的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但补充通
知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前发出,并且不得因此而变更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债权登记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
上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通知。




                                  6
   附件一:《议案一: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
议案》

   附件二:《议案二:关于修订“20珠海01”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
明书部分条款的议案》

   附件三:“20珠海01”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四:“20珠海01”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以下无正文)




                                 7
12   14
         附件一:

               议案一: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

        2020年11月25日,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发布
    了《关于拟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发行人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
    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12,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4元/股。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2,000万元
    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14,285,714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4%;按回购
    总金额下限人民币6,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142,857股,约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0.7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
    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14,285,714股和下限7,142,857股测算,根据公司最新的股权
    结构,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后,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注销前               按上限回购注销后        按下限回购注销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9,220,345     9.59%        89,220,345   9.74%      89,220,345   9.6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41,204,550   90.41%        826,918,836   90.26%    834,061,693   90.34%
三、股份总数            930,424,895 100.00%         916,139,181 100.00%     923,282,038 100.00%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363,579.4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为531,191.42万元,流动资产为380,612.67万元(未经审计)。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
    总额的上限12,000万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88%、2.26%、3.15%,公司现金流充裕,拥有足够的资金
    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一
    百一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实施回购公司
                                                9
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于
2020年12月10日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
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根据公告,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由于本次回购是公司管理层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
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
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
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
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此外,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
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
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故提请“20珠海01”的债券持有
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
   请各位债券持有人审议。




                                     10
    附件二:

   议案二:关于修订“20珠海01”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充分提高本债券持有人会议效率,使债券持有人能够更好地通过债券持有人会
议行使权利,公司拟修订《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新《会议规则》自本议
案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生效。《会议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权就下列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权就下列事项
           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            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
           ……                            ……
           (六)当发行人、担保人、出质    (六)当发行人、担保人、出质
           股权/股票的所在公司发生减资、   股权/股票的所在公司发生减资
           合并、分立、被接管、歇业、解    (发行人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
           散或者申请破产等对本次债券持    其他合法事由等回购股份导致减
  第八条
           有人产生重大影响的主体变更事    资比例低于10%的情形除外)、
           项时,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享有权    合并、分立、被接管、歇业、解
           利的行使,以及采取的偿债保障    散或者申请破产等对本次债券持
           措施作出决议;                  有人产生重大影响的主体变更事
                                           项时,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享有权
                                           利的行使,以及采取的偿债保障
                                           措施作出决议;
           在每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发生下    在每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发生下
           列情形之一的,受托管理人应及    列情形之一的,受托管理人应及
           时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时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                            ……

  第九条   (五)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    (五)发行人发生减资(发行人
           分立、解散、被托管、申请破产    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合法
           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等重大变    事由等回购股份导致减资比例低
           化;                            于10%的情形除外)、合并、分
                                           立、解散、被托管、申请破产或
                                     11
                                           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等重大变
                                           化;


    除上述条款外,《会议规则》其余条款未进行修订。

    同时,拟相应修改《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约定,新《募集说明书》自本议案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募集说明
书》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权就下   第八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权就下
           列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      列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
           ……                            ……
           (六)当发行人、担保人、出质    (六)当发行人、担保人、出质
           股权/股票的所在公司发生减资、   股权/股票的所在公司发生减资
           合并、分立、被接管、歇业、解    (发行人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
           散或者申请破产等对本次债券持    其他合法事由等回购股份导致减
           有人产生重大影响的主体变更事    资比例低于10%的情形除外)、
           项时,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享有权    合并、分立、被接管、歇业、解
           利的行使,以及采取的偿债保障    散或者申请破产等对本次债券持
第八节 债
券持有人会 措施作出决议;                  有人产生重大影响的主体变更事
议/二、债
                                           项时,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享有权
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                                     利的行使,以及采取的偿债保障
                                           措施作出决议;
           第九条 在每期债券存续期间内,   第九条 在每期债券存续期间内,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管理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管理
           人应及时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人应及时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                            ……
           (五)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    (五)发行人发生减资(发行人
           分立、解散、被托管、申请破产    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合法
           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等重大变    事由等回购股份导致减资比例低
           化;                            于10%的情形除外)、合并、分
                                     12
                                      立、解散、被托管、申请破产或
                                      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等重大变
                                      化;




除上述条款外,《募集说明书》其余条款未进行修订。

请各位债券持有人审议。




                                 13
    附件三:



                    “20珠海01”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本公司已经按照所持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的标准,对本
公司及持有本期债券的名义和实际资金来源方进行了排查,本公司承诺不存在《募集
说明书》及《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没有表决权的情形。
    本公司已经按照《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珠海01”2020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如下(请勾选):

                                                                      表决意见
                       会议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一:《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
         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20珠海01”持
     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
                      的议案》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2、每项议案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同一项
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债券持有人签名/公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持有债券简称:
     持有债券代码:



                                                  14
        附件四:


                     “20珠海01”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已经按照所持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的标准,对本公司及
 持有本期债券的名义和实际资金来源方进行了排查,本公司承诺不存在《募集说明书》及
 《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没有表决权的情形。(请在如下两种授权类型中择一适用本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授权类型一: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出席“20珠海01”(债券代码:
 149188.SZ)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如下议案并提交公司表决票(加盖公司公
 章):
        议案一:《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20珠海01”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授权类型二: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出席“20珠海01”(债券代码:
 149188.SZ)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如下议案并授权其代表本公司就如下议案个
 人自行行使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发表、说明关于公司表决意愿及代公司对下列议案进行投
 票:
        议案一:《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20珠海01”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
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注:投票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