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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港:关于为天长聚合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1-09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1-009


         关于为天长聚合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2

日、2021年1月7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及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天长聚合项目贷款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珠海港昇”)的全资子公司天长聚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长聚合”)提供金额为30,9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因珠海港昇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层挂牌企业,无法

要求其社会公众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措施,为保障

公司股东权益,进一步有效降低本次担保风险,公司已要求珠海港昇

以保证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12月23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天长聚合

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

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天长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同意为天

长聚合提供金额为 30,9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如下:

    1、保证范围:

                                  1
       天长聚合与工商银行天长支行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签订的《固

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工

商银行天长支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

费,评估费等)。

       2、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

年。

       3、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工商银行天长支行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司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公司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末,公司董事局已审批的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为 366,808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0.72%;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已审批担保总额为 326,808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3.0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

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已审批担保总额为 40,000 万元,占本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71%。无逾期债务对应担保、涉及诉讼的担

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事项。

       四、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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